[Two melded into one]
國安法首審進入最後判刑程序,早前傳出負責審議此案的三名法官,在兩日前判處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後,受到電話恐嚇。今早「求情」程序開始,法庭的保安措施明顯加強。高等法院地下門外駐守了約20名軍裝警員,而三樓的一庭外,亦有大量穿「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出現。
庭內平日有兩位外判保安員坐在當眼位置。他或她平日穿着寫有保安公司名字的白色制服,均為上年紀的中年男女。但今天,坐在這些位置的人,卻換了幾位穿西裝結領呔的男子,相信為便衣警員。兩名西裝男子坐在法官席與記者席中間,旁邊再加一位外判保安;另一位坐在犯人欄前面。
早上9時50分,清脆的金屬聲從法庭後方響起,懲教職員亮起腰間掛着的大串銀色鎖匙,咔嚓一聲,一名穿墨綠色懲教制服職員,把犯人欄打開,他走到庭內把文件交給法庭書記,自行回到犯人欄裡。
不一會,三名懲教職員押送唐英傑進入犯人欄。懲教職員今天的坐位清楚以三角型陣式,唐則坐在欄內角落。辯護律師團把握機會急步走近,俯腰跟唐談話。由於犯人欄加設膠片以隔飛沫,談話有點困難。
這天坐在家屬席的親友有多位,一名身型壯碩穿白色T恤的中年男士頭髮微白,有女性親手拍一拍他的肩略作安慰。唐亦多次望向親友席揮手,或在審訊期間,以手指及雙手放在胸口造心心手勢,向親友打招呼。據知唐母及唐父均有到庭。
早上10時8分開庭,八旬的外籍辯方律師Clive Grossman以柔軟的英語說:「明顯地,這是第一宗國安法案件,被坊間廣泛談論,被大幅報導,消息已經傳播到很遠。人們知道犯了國安法後果嚴重。」說時他眨了眨眼,扯一扯大狀袍。
「他(唐)是第一名被控告的人,我們要以全新的眼光,只聚焦這宗案的個別事實(peculiar facts),只看這宗案的狀況。他已向社區發出訊息,就是不要幹這些事。」
Grossman引述國安法條文關於判刑的段落,唐涉及的「分裂國家罪」(國安法20及21條)「情節嚴重的判5-10年」「情節較輕的判5年以下」。另一控罪「恐怖活動罪」(國安法24 條)「若有前科、引致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受重大損失」的判10年至無期徒刑,「其他情形」則判3至10年。
Grossman指出,唐並沒有籌劃組織甚麼,只是開着一支插了幟的電單車,「無疑他是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沒有人受影響,除了有些圍觀的人拍掌喝采,這應該是『情節較輕』的煽動。」
皮膚泛紅,尖鼻子眼袋大的Grossman攤一攤手續說:「至於恐怖活動,他(唐)不是有意襲擊警方,受傷警察的傷勢亦不算嚴重。唐亦沒有撞爛甚麼物件。」
坊間特別關注,兩項控罪是「同期執行」還是「分期執行」。早前法院判處兩宗非法集結罪,會提出若控罪本質相類似,會扣減總刑期的造法。
Grossman指出:「法庭在處理兩項控罪,都有提及被告駕駛如何惡劣,兩個控罪『煽動』與『恐怖活動』是否可以合以為一去處理 (two offences melded into one)?」
法庭處理求情,辯方有時會在庭上讀出親友師長撰寫的求情信內容。Grossman簡單處理,他輕輕說:「我只是想說,這是一位有為青年(decent young man who do something very very stupid)。他只是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取笑警察,魯莽開車,但他不是想謀殺警察。」
Grossman補充道,唐英傑正修讀管理及英語課程,急救課程則未完成,在社會運動中曾照顧傷者,他日唐重獲自由,可以在餐廳及咖啡店找到工作。
「他(唐)向警察表達真摯的歉意。我很久之前見到他,他已經跟我說過這事。我重申,他對警察表達道歉及悔意。」
Grossman再說:「這次對他來說是一個大教訓。他(唐)的人生已經被毁了,受到重大影響。他明白法庭對他的批評。我只是希望法庭對他寬大處理。」說完,Grossman彎腰跟旁邊的劉偉聰大狀及另一名女大狀商討,之後便說:「These are my submission」。簡短求情完成。
法官杜麗冰跟Grossman澄清了幾點唐英傑的背景:「他教育程度到中五?在餐廳任厨師?」Grossman澄清:「不是厨師,是侍應。」唐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公屋單位,父母已離異,唐供養仍在求學的妹妹。法庭上披露,唐的祖母患有癌症。
三位法官退後商議片刻回到席上,彭寶琴法官提問,引述判詞與Grossman斟酌,「你提及被告人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然而法庭認為被告人在警方防線有機會停車,被警告仍然不停車,被發射胡椒球槍仍向前開車。」
Grossman堅持,唐英傑在頭三條條防線沒有撞向警察,是迴避了撞向警員。彭官不同意:「你可以有你的意見,但法庭並不接納,已經在判詞上反映了。」
彭官亦指,Grossman那句「兩控罪二合為一」的說法不清楚,着他解釋。Grossman指因為法庭判兩罪時,綜合了整件事來看,就是一個人插着旗開快車。「兩控罪互相摻合,不是不同日子的不同罪案。」
杜官及彭官都說,兩罪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彭官補充:「不爭議的是,兩控是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兩罪是分開和明確的(two offences are separate and distinct)。」
此時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再說,「『恐怖活動罪』是來自被告直接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是法紀的象徵;至於『煽動分裂國家罪』是關於被告展示帶有分裂國家意思口號的旗幟巡遊。法庭需要分開來審視兩條控罪 (the court is entitled to look at the matter separately) 。」
辯方與法官們交換了判刑觀點後,控方此時提出一些補充。
以往代表控方的周天行今天缺席,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他戴着大律師假髮。
張專員向法庭提供了海外判刑案例,亦提供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判刑參考資料。張專員在庭上提及的英語是 “PRC law legal texts” 。張指相關資料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對「最低刑期」是不會少於字面上的年期。
杜官指,海外的案例對法庭具是 “interesting” 但卻沒有「約束力」“not binding”.
Grossman直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國安法不相關。」
三官討論之後,彭官總結:「控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參考資料是相關的。法庭告訴你,我們會跟據香港國安法,及以往香港法律一向使用的工具和法定詮釋。」張專員表示明白。
雙方曾經用了不少時間爭議充公證物的問題。辯方爭取讓唐英傑拿回開電單車的衣物及保護裝備,個人電話等。控方則指出,某些電子產品中有「光時」相關物品。
Grossman爭取替唐拿回一些物品:「(唐)坐牢出來可能想拿回物品做救護工作,這些東西他將來利用作犯案的機會微乎其微。」
Grossman亦指出,這是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有可能上訴至更高法院,擔心證物被干擾;法官們則反駁,上訴程序和充公證物是兩回事。Grossman則指:「始終這是第一單國安案件,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第一宗國安法,在沒有案例情況下,審訊、判決、判刑的過程,成為大眾關注焦點。
三名法官最後宣佈,於一天之後,(7月30日)周五下午三時,宣判刑期。散庭時,律師走到唐英傑身旁商議案情,而唐被押送離開犯人欄進入羈留室時,幾位女性親友向他揮手並喊道:「聽日見!」
在庭外,多名記者向張卓勤專員查問,律政司向法庭呈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文件」是甚麼。張專員只重申,該資料是「國內法律書籍」,內容「提及國內刑法」,該書「包含法律內容及評論」,而他在庭上向法庭提及的是國內法律的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最低刑期」在判刑時「不可以少於(法律條文寫明)的最低刑期」。
本地及外國媒體記者多番請張專員提供該「國內法律書籍」的名字,並有人追問「是官方還是學者撰寫」?但張專員表示不方便提供,只說了一句:「本書係以簡體字出版」。
張專員離開時,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澄清他是自行找書籍參考:「我係冇搵過任何國內人士,或國內特別人士,我要特別講呢一點」。
(圖為今天高等法庭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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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Q&A70+71一起發❤️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70:既然持有護照互相不能隨意進出,說明ROC與PRC是不同國家,這樣台澎人堅持ROC是中國的說法就不攻自破了。
A70:
用彼此護照不能隨意進去,代表彼此不認同對方是個國家,換句話說彼此都是中國主權國家下的政權之一,兩政權吵架吵了快一世紀,吵什麼?吵誰更能代表中國。
當然以上麻煩事情跟台澎人無關。
——
Q71:蔡英文這中華民國打工仔有在跟PRC爭中國主權代表嗎?完全沒有。但是台澎黨一直想證明ROC就是中國,結果是讓蔡英文錯亂,顯然台澎黨解釋的ROC與DPP執政的ROC不一樣。對比CPC解釋的中國與KMT解釋的中國,還真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A71:
中華民國體制內選出來的目前執政黨的訴求是把中華民國跟台灣連在一起,我之前說過,我可以理解奪權之路的必要之惡哦。
因為理解本土政黨奪權行動,以及聚集最大公約數的票,所以這場分頭進行的接力賽,就是其他台澎人可以趁勢好好論述法理建國主張。
我想你會錯亂也是情有可原的,所以我才說麻煩你先把基礎穩住吧~~
ROC政權就是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底下的流亡政權,本質不會輕易的就改變,就像你陳x璟 改名叫鄭意馨好了,改跟我一樣,你會變成我嗎?會變成女生嗎?會變成我女兒的媽媽嗎?會因為改名以後你原本人生的負債都不見?銀行就找不到你嗎?
不會麻~
其實錯亂的一直都是你:)
法理建國派的人就是在告訴大家正確史實客觀資料是什麼,然後讓台澎人正視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台澎領土上沒有任何主權國家可以主張台澎領土歸屬。
我之前也說過我可以理解大家把中華民國當作台灣的國家,因為理解洗腦的結果,所以才需要展開對話,告訴大家中華民國台灣化並不能解決台澎國際法法理地位。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ROC自始至終都在跟 PRC 爭中國代表政府的地位👇🏻
https://www.facebook.com/hsfforformosa/posts/504423326868194?hc_location=ufi
無論是哪一個中華民國體制內政黨執政,都無法叫在歐洲唯一的「中華民國邦交國 梵蒂岡」官方網站上的標示改名,ROC政權就是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的政權,現在所謂的邦交國都是以ROC代表的China身份去簽署的,跟台澎無關。
http://www.vatican.va/news_services/press/documentazione/documents/corpo-diplomatico/corpo-diplomatico_stati_elenco_en.html
陸委會是中華民國政權體制內行政院下的單位,陸委會說中華民國依開羅宣言、台灣光復取得台澎領土。陸委會就是 ROC政權主張自己的領土是秋海棠大中國的鐵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15/1832455.htm
所以法理建國派的人要拆穿的是ROC政權是中國流亡政權這個本質真面目;一個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個政權吵架都跟台澎無關。
哦還有中華民國政權改名正名或著制憲修憲,仍舊不會改變台澎國際法法理地位歸屬未定的狀態。
無論哪個中華民國政黨執政下的 ROC,法律上就是兩岸同屬一中,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就是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底下的政權。
不然中華民國刑法外患罪章節第115-1條裡面,幹嘛還特別寫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呢?如果不是把 PRC 治下地區認定為自己的領土,而是認定為外國的話,根本不需要特別寫出來吧?
一堆KMTer也會來我這說兩岸同個憲法是同個國家,好這一題我也回答過了,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reurl.cc/7yD6bd
中華民國政權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都是中國國家法人格內部的政權,國父還同一個哈!總之憲法雖然不是主權國家必要條件,但台澎人真的要看清楚這件事,中華民國政權就是中國國家的流亡政權,這本憲法是中國國家內部的法律,要怎麼寫台灣是中國的,仍舊無法改變《舊金山和約》台澎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
把中華民國與台澎拆開來看才會透徹哦!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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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英文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黑金與地方派系?去殖民化過程中的陣痛】
文:就是要寫超長文的小編
李登輝前總統於前日逝世,正當國殤期間,不少中國人卻幸災樂禍,其中對李總統恨得牙癢癢的中國國民黨人,除了大嘆李總統破壞一黨專政、統一大業外,更以「黑金教父」、「引進地方派系」等言詞抨擊。長久以來,這樣的看法似乎成為定見,立場較中立者,也認為引進地方派系是李制衡中國黨非主流派的方式。
然而歷史是否如此簡化?其實,所謂「黑金」,乃對應中國黨壟斷的「白金」,所謂「地方派系」,乃對應中國黨的「無地方性」,中國黨老人們的憤恨,乃在於殖民體系中「外省權貴階級共治系統」的崩壞。
而在這個過程中,李登輝與中國黨的鬥爭,雖最後以中國黨鬥走李告終,但中國黨本土化的失敗,也敲響了中國黨的喪鐘。本次中國黨高雄市長補選,派出荒腔走板的韓草包2.0「影印機」參選,其原因之一,就在於後李登輝時代中國黨地方經營的敗壞。
就讓我們把歷史拉長到戰後的半世紀,來看看李登輝如何透過高超的政治手腕,實現了台灣政經權力分配的乾坤大挪移。
1. 背景:#殖民者打造雙重治理體系
中國國民黨來台之後,建立的不僅是殖民政權,更是「極權主義殖民政權」。
為何要強調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
所謂極權主義,指得是服膺獨裁權威,全面性控制公眾與私人生活,箝制思想,消弭一切反抗的體制,以蘇聯、中國等共產國家,和納粹德國、義大利等法西斯國家為代表。然而,這樣的極權國家,統治的對象通常是「自己國民」,而鮮少出現在殖民地。
原因很簡單,思想的改造與全面監視,需要耗費大量資源,在殖民地做這樣的投資不一定合算,而要思想控制外族人,甚至根本難以成功。
以1956年的人口統計資料統計,二戰後來台者約121萬人,其中約一半為軍人,而原本台灣籍人口增加至801萬,合計922萬。以13%人口統治87%原本住民,固然比起二戰結束時6%日本人統治94%台灣人來得多,但又和美、紐、澳之類殖民地殖民者人數多於原住民不同,其統治基礎仍然不穩。
在被殖民者占多數,且已有一套社會基礎的地方,人數不多的殖民者要不將原住民殺害殆盡,要不就得釋放部分權力,讓被殖民者在基層部分自治,例如大英帝國的印度一般。
因此,中國黨在地方政府、基層公務員,則必須廣納台人,以擴充其治理力量,並證明「我把你們當國民看」的「同化政策」與「有限民主」成功。因此,中國黨必須與原有之地方派系合作並將其納編,而保留其核心力量,用於軍警、特務組織和中央行政機關,在被殖民者的協助下,進行全面的極權控制。
然而,在中國黨的黨國體制下,地方派系出身者,就算忠黨愛國,最頂端只能爬到省轄縣市長,和「核心」無緣。這對於民主世代從地方到中央依序選起的體系有很大差異。以高雄為例,在高雄升格院轄市前,市長多由地方派系輪流出任,戰後有台南、澎湖、本地三大派系,後者就包含陳家等橫跨政商的政治家族。至於高雄縣則也有紅、白、黑三派。中國黨的策略就在於將大部分派系一一收編入黨或成為「黨友」,分配利益,任其有限度的競爭或輪替。
因此,中國黨與地方派系的合作,自然遠早於李登輝上台之前,而自然為了統治方便,中國黨也會容許這些地方派系在地方壟斷某些利益,所謂地方金權,早已開始!
至於所謂的「黑」,在戰後台灣黑道分為外省掛與本省掛,外省掛中的四海幫成立於1954年,竹聯幫成立於1957年,都是在那黨國藍腦印象中「治安安定的時代」,甚至情治機關還吸收幫派份子,成為政府的打手來對付、甚至謀殺異議份子(江南案),如同香港黑警與黑道兩面並用策略一樣。
「地方派系」、「黑金」在早期中國黨殖民政權中就已存在,但未成龐大勢力,原因在於,上層的嫡系殖民結構,仍將這些不入流的下層結構牢牢壓制。就算到了1980年,純以血統論,僅佔13%的外省族群,仍佔中國黨中常委70%,地方派系的頭人或許可以成為中常委,但絕無可能成為領導核心。
2. 鬥爭:#擊破極權政府的上層殖民架構
我們要了解中國國民黨,不能從今天一般民主政黨的脈絡去了解,而是要從同為極權主義國家的政黨來比較,正好,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還有中國共產黨這個歷久彌新的獨裁極權政黨,可以讓我們觀察。
在這兩個中國黨中,實施的是「三權合一」制度,也就是掌權者,需要控制「黨、軍、政」三個體系才代表順利掌權。
以黨而言,領導人為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或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
以政而言,領導人為中華民國總統,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軍權上,中華民國採納了普魯士與日本的法系,採統帥權理論,由國家元首行使統帥權,直接經參謀總長指揮軍隊,依循軍政軍令二元化體系,不須經行政權(行政院)。而以中共而言,就是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但實際上,控制「黨政軍」有時不需正式職務,以中共而言,拿到「黨、軍」掌控權,就算沒有獲得頭銜(如鄧小平晚年),通常就是有效掌權,反而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不一定有實權。同樣的,以中國黨政權而言,在蔣介石晚年到過世之後,蔣經國雖未擔任總統,但實質控制「黨、軍」,也自然控制政府,而能有效掌權。這就是「以黨領政」、「槍桿子出政權」,因而「國家機器」的政府,反而排名在黨、軍之後。
問題就在於,在強人死後,當政權處於相對真空階段,這種「三權合一」制度,就會在領導小圈圈中,引發爭奪。當李登輝上台時,他必須和代表黨的李煥、蔣宋美齡一派,代表軍的郝伯村,以及血統純正,代表政的俞國華這些高級官僚拼個你死我活。
要注意的是,「政」是表面上地位最高,但實際上在極權國家中權力卻最弱的,因此李登輝先借勢拉下俞國華,把李煥調離黨職去當行政院長,後來又把郝伯村調離軍職也接任行政院長,顯見他對此體系的熟稔。然而,李煥與郝伯村並非坐以待斃,例如李煥肯接行政院長,因為他認為自己仍可主導「黨、政」,而郝伯村也嘗試在行政院長任內召開軍事會議,意圖跨足「軍、政」,但都一一被李擺平。
在二月政爭中,李登輝仍成功爭取到黨大老的支持,以穩定黨內為訴求壓制「非主流派」反撲,然而,這樣的權力結構有如走鋼索,仍然不安穩。所以李登輝才會感嘆:「我沒有槍,拳頭母也小粒」。
因而,在李登輝真正當選總統後,即屢次利用「學運」、反對黨運動所代表的台灣人民民意,衝擊上層結構,並透過「漸進式修憲」,成功處理掉萬年國會、引入直轄市與省長直選、再壓制非主流派聲音(包含馬英九),成功推動總統直選,完全變更國體,使台灣人有機會取得政權。
1990年至1996年,是李登輝展現現實主義政治家手腕的高峰,在他的全盛期,透過自己的偽裝控制黨機器,透過推動「軍隊國家化」消除政變風險,透過憲改與民主化創造兩黨政治。成功的化解了三股力量團結反撲的可能,將其一一擊破。
若按照非主流派中國人的民主化劇本,則雖解嚴但仍保留特務組織與刑法100條,軍警特務為中國黨服務,雖民主但採委任直選,再加上一個保守持中國統一立場的領導人(林郝=>馬)與大老團體,則台灣就算不被併吞,中國黨也至少可執政至2016年、甚至至今(以國會2016年才第一次輪替來看)。也難怪中國黨會這麼恨李登輝,因為讓他們少撈了十幾二十年呀!
3. 扎根:#失根政權地方化
我們前面說中國黨雖廣納「地方派系」,也與「黑金」合作,但本質上仍是權貴血統取向政黨。
基本上,中國黨是個毫不「地方」(local)的政黨,因為他們的家在中國,根本看不起這塊土地,也不會認同這塊土地而深耕。雖然早期中國黨與地方仕紳、土豪、角頭等各方勢力合作,但地方與中央並不流通。要進入領導階層,主要來源包含黨系(藍血貴族)、軍系(黃埔軍官團)、政系(技術官僚),後者機會已經算相對開放。
蔣經國時代,雖實行「吹台青」政策,拔擢台籍菁英進入內閣,但這些菁英多是未經地方民主洗禮的行政官僚。相對來說,在禁絕台語等「文化滅絕」政策上,蔣經國時代比蔣介石變本加厲,也就是「我們給你機會,好好讀中國書就有機會出頭,但也要讓你忘了你是台灣人」的「中國版皇民化策略」。
而雖然與中國黨合作,但不論是台籍地方勢力,或由角頭衍伸而出的本省掛黑幫,頂多能分配地方利益,但在「上層」流動性極低,國會萬年不改選,政務官不是藍血(黨軍後代)也至少要藍腦(忠誠考核),因此存在著「殖民者的隱形天花板」,而李登輝的堅韌之處,即在於他「騙過了」殖民者的重重審核機制,打入了核心階層,但從未忘記自己與殖民統治者不同的身份。
在「金權」方面,地方的派系,不論是黑是白,都和「黨庫通國庫」的中國黨中央金庫無法相比。例如,在1993年,中國黨中投公司對黨產的說法,是戰後至今營運累積「9639億元」,而在兩蔣期間,中國黨的投資橫跨金融、石化、水泥、能源、交通、電子、文化、營建......等產業,「富可敵國」根本不是形容,而是現實! 替中國黨操盤海外黨產的張嘉元則表示,中國黨海外轉投資超過5000億,更在中國也投資百億以上。就算到了2015年左右,財政部、《今周刊》、《財訊》等來源,推估中國黨黨產(含不動產)都還有千億以上。
試問,一個黨國不分,資產近兆的「政黨」,哪還需要什麼黑金,各位國民每天出門上班,努力工作,乃至煮飯洗澡,都等於在幫中國黨賺合法的「白金」!而又有哪些地方黑金能打的過?
因此就可看出,李登輝引進「地方派系」、「黑金」的講法,根本是要「故意掩蓋」中國黨本質比這些勢力更可怕十倍百倍的事實!
事實上,在李登輝上台後,實施民主改革、國會(國民大會與立法院)提供大量名額,如同瞬間開啟權力真空的大門,吸引眾家勢力入場爭奪,而在選區從「萬年不改選的中國淪陷區」,變成「三、四年改選的台灣在地選區」的狀況下,所謂地方派系,當然會在這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其中不乏「黑道」背景者也是事實。有趣的是,外省幫黑道當時也紛紛嘗試參選洗白,但效果不如預期,就算是黑道,接地氣的程度果然也有落差。
李登輝是一位有高超手段的現實主義者,就在這樣「地方包圍中央」、「在野黨逼迫執政黨」的手段下,李登輝成功的收攏權力,把中國黨非主流派系收編或驅逐,而往政權本土化邁進。在他當政時期,各級選舉開放、傳媒解禁、建立政黨補助款的制度,都讓反對黨能穩定成長,所謂「寧靜革命」,就在於李總統約束了中國黨的反撲勢力,促成政權不流血轉移。
而這個過程,只花了不到半代人的時間。
4. 遺產:#公民政治意識的建立和中國國民黨的困境
在李登輝主政時期,他擊破了「雙重殖民體系」,讓「外省權貴階級共治系統」崩解,讓「去地方的政權」本土化,但在這個過程中,原本被中國黨上層殖民結構壓制的「地方下層結構」被釋放,加上經濟自由化,建立起影響政治的政商共同體,讓地方派系宰制了各層選舉(基層更嚴重)。
當然,李登輝在任期內,推動了教育與文化等多重層面的本土化,然而這樣的養成需要一代人的時間,而李登輝種下的種子,就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後,年輕世代大量投入參政後開花結果,這一批年輕人,如3Q 陳柏惟所言,就是有記憶以來,就處在李登輝主政時代(約1982-85年以後)的年輕人。
李登輝的任內,僅推翻了上層殖民結構,而讓未經篩選的各路勢力入主政壇,這樣的亂象,就有待具有公民意識的「民主子女」們成熟,進行「二次改革」,但我們不能忘記,這是「第一次解殖」的延伸,連帶的也必須把李留下未完全解決的去殖民化完成(脫中入世、追回黨產、轉型正義....)。
另一方面,李登輝在2000年政黨輪替後,遭中國黨清算驅逐,其實斬斷了中國黨完成本土化轉型的過程。中國黨並未建立起如民進黨從地方到中央培訓人才的過程,反倒淪為「殖民權貴與地方派系」共治的混亂場面,地方仍舊由眾多諸侯把持,但大位仍由殖民者後代獨佔(如王金平被馬、韓排擠)。在高雄、台南這些區域,中國黨在後李登輝時代僅能由地方土豪維持,完全培養不出一個具全國視野的政治人物。
這就造成,在高雄中國黨從黃昭順(地方派系)、楊秋興(叛將)、韓國瑜(舊軍系聯合多重地方派系,空降)、李眉蓁(地方派系的二軍),每況愈下的悲慘場面。但因為中國黨過去實在吸納太多地方派系,加上仍有大量財源以及中國加持,中國黨便安於現狀,不思改革,於是離台灣年輕世代越來越遠。
反倒是李登輝任內培養的一批國安、政治人才(包含蔡英文),許多為民進黨政府所用,民進黨繼承了相對穩定的李登輝路線,加上能夠自己培養政治人才,逐漸搶占都會票源,在2016年完成了台灣第一次的完全政黨輪替。
1988(特別1990後)-1996,李登輝以高超的手腕,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了國體改變的「寧靜革命」;而在1996-2020年這段相對更長的時間內,經過七次總統選舉與三次政黨輪替,李登輝看著繼承他遺產的下一代台灣人,逐漸成長而改變這個國家。撐到最後的獲勝,老先生不論在哪個意義上,都做到了這一點。在他離開的時候,應該足以含笑九泉了。
剩下的,就是我們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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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1:07 陳同佳自動投案的合理性?
02:19 到底誰有司法管轄權?
04:10 陳同佳要怎麼來?
05:47 司法互助到底可不可行?
07:48 我們的觀點:林鄭月娥出招
09:07 我們的觀點:蔡政府回應
10:33 提問TIME
10:55 掰比~別忘了訂閱
【 製作團隊 】
|企劃:土龍
|腳本: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Pookie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陳同佳案:殺害女友嫌犯願赴台灣自首 再引台港司法角力:https://bbc.in/32TqjNG
→ 陳同佳案台港互推:從司法升級至政治角力https://bbc.in/2otkl7i
→ 陳同佳案:台灣要求派員押解嫌犯 香港政府嚴辭拒絶:https://bbc.in/32T4k9t
→ 台灣殺人案疑犯自願到台自首:http://bit.ly/2PqHL8u
→ 法務部駁斥香港法庭對港女命案無管轄權說法:http://bit.ly/2NmCP1u
→ 陸委會回應香港政府有關臺灣殺人案之聲明:http://bit.ly/32T4AFt
→ 律政司就台灣殺人案有關法律事宜的聲明:http://bit.ly/2BMj8ec
→ 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http://bit.ly/2PoSmAx
→ 中華民國刑法:http://bit.ly/2qzgEh0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http://bit.ly/2NvDT3t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http://bit.ly/2Nmt1ot
→ 陸委會致函港府 將派員到港押解陳同佳:http://bit.ly/2BPgdkV
→ 檢警要港協助押回陳同佳 港府:刑滿獲釋「無法繼續拘留」:http://bit.ly/34e29xL
→ 港府凌晨回應!陸委會欲赴港押人 這是跨境執法不能接受
:http://bit.ly/2PpdI0Q
→ :台灣請求赴港帶人 法學者:港府拒絕最好:https://reurl.cc/lLgmKA
→ :5個QA看陳同佳案爭議:港府有什麼政治考量?為何被港、台政府「踢皮球」?https://reurl.cc/6g7onr
→ :深度評論:陳同佳「被自首」後的台港司法角力(王智盛):https://reurl.cc/9z7e8n
→ :陳同佳案爭議 國安局:時機不妥不得不政治考量:https://reurl.cc/W4R69y
→ :陸委會:陳同佳來台無障礙 港方無須多言只要付諸行動
:https://reurl.cc/qDr7eq
→ :港府:陳同佳赴台安排 已與台聯繫
:https://reurl.cc/9z7e8Y
→ :台港首合作! 港封屍案3嫌桃機空橋交接
:https://reurl.cc/8l0Emg
→ :維基百科:陳同佳送台案:https://reurl.cc/drLNMV
→ :陳同佳案 潘曉穎父母首回應:再次勾起傷痛:https://reurl.cc/XXq10R
→ :【懶人包】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出獄,如何引爆台、港司法風暴?
https://reurl.cc/W4R62y
→ :鄭若驊:極不同意台方指港府故意放棄應有管轄權的說法
:https://reurl.cc/Na4v79
→ :火網評論:陳同佳案的精密算計(楊雲驊)
:https://reurl.cc/lLgmxq
→ :【逃犯條例】一文看清域外司法權爭議 學者撐可解決台灣殺人案:https://reurl.cc/rlryex
→ :法界批陳同佳案:跟港府鬥法 蔡政府沒做功課
:https://reurl.cc/jd3zAD
【 延伸閱讀 】
→ :中共與港府是何用意?陳同佳「出獄」送台「自首」,蔡英文蘇貞昌反擊!(2019.10.23)|世界的十字路口 唐浩:https://reurl.cc/Gk481G
→ :呂秋遠律師看法:https://reurl.cc/EK4xA0
→ :王定宇說明台灣政府的態度:https://reurl.cc/ObGZOy
→ :公視新聞網 PNN:https://reurl.cc/8l0EEy
→ :【陳同佳出獄,當場表達有意到台灣投案後搭上管浩鳴車子離開】:https://reurl.cc/1Q3668
→ :國際司法互助:https://reurl.cc/D14zzE
→ :【深度評論】林鈺雄:陳同佳案 蔡政府應盡速停損:https://reurl.cc/e5LRRK
→ :「自首」與「投案」不同:https://reurl.cc/qDr77y
→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台灣人在國外犯罪,遣送至中國?引渡和遣返有什麼不同?https://reurl.cc/mdr8V9
→ :【獨家】【港女箱屍案】凶嫌被自首 港府人士:藍營法界國師獻策:https://reurl.cc/YlVg20
→ :幕後/陳同佳「自首」遭爆藍營大老獻策 佈局秘辛一次揭露:https://reurl.cc/oDrknq
→ :【石屎藏屍】直擊台港首次移交犯人 20警押3疑兇回港:https://reurl.cc/4gjKAD
→ :為陳同佳案來台惹議 政協牧師透過媒體兩度向徐國勇道歉:https://reurl.cc/ObGZ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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