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09/11-09/17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聯合國大會揭開序幕 阿富汗、疫苗成焦點
第 76 屆聯合國大會會議已於本周二(9月14日)開幕,舉行至9月30日為止,將有超過80個國家的領導人親身出席會議,是去年大會後首次舉行的大型實體會議。
會議中最受外界關注的是,大會將決定屬下全權證書委員會(Credentials Committee)的成員。委員會由九個國家組成,負責決定聯合國會承認哪些政治實體為各國的駐聯合國合法代表,關係到當前熱議的阿富汗駐聯合國的代表問題,同時將影響塔利班的國際地位。
另一方面, COVID-19 亦成本次會議重點。一來,傳聞「美將籲全球70%人口於2022年打完疫苗」並推動各項資助計畫。
二來因應紐約市的疫苗政策,聯合國曾考慮僅開放已接種疫苗者參加大會,但經「巴西總統堅決不接種疫苗」與「俄羅斯抗議該項政策是歧視」等事件後,聯合國秘書處表示將轉以「疫苗接種狀態榮譽制度」作為替代方案,實際操作情形備受關注。
❷奧、英、美三國合作 印太安全聯盟成立
在本月16日澳洲、英國、美國宣布成立新印太安全聯盟AUKUS, 三國將在印度太平洋地區結成新的合作關係,此聯盟以維護印太地區的和平為目標。
同時也將計畫在人工智慧、網路、科技領域來做深入的交流,其中一項被外界關注的為澳洲將打造核子潛艦。
原本澳洲和法國已簽屬近400億美元的潛艦採購合約,不料法國原訂交貨的時間點太過後面,澳洲為解決眼前的印太安全問題,取消與法國的合約轉而和英、美兩國合作,這樣的行為也引起法國的不滿。
中國政府則認為此一聯盟是針對中國而來,表示不該有為了損害第三國家的利益而組成的聯盟,並說AUKUS的出現會破壞區域之間的和平,西方應該要拋下冷戰時期的舊思維,而中國也會持續關注後續的局勢發展。
在紐西蘭的部分,紐西蘭總理則表示由於該國的無核區政策關係,澳洲的核子潛艦不被允許進入紐西蘭的領海,但AUKUS的成立不會影響紐西蘭與其他國家的合作關係,包括紐西蘭所在五眼聯盟的相關合作也將持續下去、不會受到任何改變。
❸亞泥礦權展延撤銷仍可挖礦 原民:持續謹慎面對、守護土地
亞洲水泥公司於花蓮新城的大理石礦權經經濟部核准再次展延二十年,太魯閣族玻士岸部落居民以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理由提出行政訴訟。一審行政法院撤銷礦權展延,昨(16)日最高行政法院再駁回亞泥上訴。
對此經濟部回應此案回歸「申請展延中」的狀態,後續將要求亞泥補足與部落協商同意程序,然而並不影響目前採礦進度,亞泥無須停工。
而反亞泥自救會也呼籲玻士岸族人,在面對亞泥及礦務局急切且巨大的協商壓力時,須穩住陣腳、耐心談判,「為子孫的未來、土地、居住安全、工作權益等項目談出最有利部落整體永續發展的條件與保障」。
#經時事
❶ 「蘋果税」大勢已去?年獲利200億的管道沒了
你知道嗎?長久以來,iOS使用者只要在應用程式內付費,Apple(蘋果)就能從中抽取30%利潤,也就是被各應用程式開發商批評為壟斷式的「蘋果稅」。
然而,上週五(9月10日),美國加州地方法院就《堡壘之夜》遊戲開發商 Epic Games 對蘋果的反壟斷訴訟作出裁決,勒令蘋果不得強迫開發商使用「App內購買」,並要求蘋果允許應用程式將用戶引導至第三方支付系統,該法令將於12月生效。
據 Sensor Tower 的數據,《堡壘之夜》從上線以來透過 Apple Store 的下載次數高達1.332億次、帶進了約12億美元的收入,算下來30%的抽成並不是一筆小數目,所以在其悄悄使用「Epic直付」規避蘋果稅被發現後,就被蘋果迅速下架。
因此Epic Games 立刻聘請大律師、歐巴馬政府期間司法部反壟斷部門負責人 Christine Varney,對蘋果提出訴訟。
根據 Fortune 雜誌就公司獲利能力的最新排名,蘋果以574.11億美元的淨利潤高居榜首。而鑑於App Store的收入是蘋果公司的王牌業務之一,在判決當日蘋果股價就下跌逾3%,單日市值便蒸發843億美元。
❷ 中國正式申請加入CPTPP 今年主席國日本:有待觀察
9月16日,中國商務部宣布正式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而今年的輪值主席國日本則表示,因為CPTPP有高標準的要求,中國是否能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仍有待觀察。
CPTPP的前身為TPP,在2017年初,川普宣布美國退出TPP,於是年底便改組成CPTPP,是一個綜合性的自由貿易協定。
協定內容包含貨品貿易、智慧財產權、政府採購與競爭政策等,希望能透過自由貿易,消除關稅,促進區域經濟整合,目前有11個會員國,包含日本、澳洲、紐西蘭、新加坡等等。
有趣的是,自由貿易協定僅規定在會員國之間要大幅降低關稅,但會員國各自仍可以制定與其他國家的關稅規定。
意思就是當AB兩個會員國對一個C非會員國制定不同的關稅,C國可以選擇出口到關稅低的國家,再藉由自由貿易協定出口到原先關稅高的國家,藉此降低其關稅成本!
❸ 獨編家裡淹大水(人為) 經時事三暫停一週
(請見附圖)(放在地上的書最會吸水)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思覺失調患者犯罪解析」介紹 訪問:鄧湘全 律師 25歲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3日晚間,在火車上處理逃票事件事,遭一名台南男子鄭再由持刀刺傷,送醫後仍於隔日上午宣告不治,引起全國注目。嘉義地院一審判鄭再由無罪。因為無罪而造成全國民眾不滿,但一審法官的理由到底是...
「一審意思」的推薦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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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一審意思 在 高虹安遭起訴「若一審有罪將停職」 陳世軒曝民進黨目的 ... 的評價
- 關於一審意思 在 Post di 一起讀判決 的評價
- 關於一審意思 在 房屋租赁案件 - 第 2-25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的評價
- 關於一審意思 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请示答复全书: - 第 3-5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的評價
- 關於一審意思 在 月旦民商法雜誌第54期 - 第 7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的評價
一審意思 在 羅智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用一本書,感謝民進黨的追殺
激起我的鬥志和戰魂
我的書迷們,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
我打算寫一本書,
一方面,記錄這些年從政的心情
二方面,也不否認是用來籌措龐大的訴訟費用
因為,民進黨最近好像找到了對付羅智強的辦法
這1年之中,我已經被告了6個官司
我贏了其中2件,其他都還在審理中
而昨天,蘇嘉全告我和育敏、淑慧、子哲的一審判決出來
我們被判賠了200萬元
這是十分罕見的金額
算不算是一種向民進黨輸誠?
大家自己去判斷吧
民進黨人的策略很簡單
訟海策略
至少可以用訴訟費、律師費拖垮羅智強,我打贏也是輸
如果運氣好一點
遇到像蘇嘉全案的法官
重罰羅智強,那就是賺到了
我不否認
我的心情確實受到極大的影響
但不是從昨天才受到影響的
這一年來為訴訟疲於奔命、勞財傷神
他們用大鯨魚的資源
對付我只有小蝦米的財力
也真的讓我覺得有些無力感
「這綠色的黑暗如此巨大,我要如何對抗?」
但羅智強的「強」也不是白取的名字
我天生就是不服輸的人
你愈狠,我愈強
我決定用3個月的時間寫一本書
記錄我這些年從政的心情
書名暫定為《預約:200萬的夢》
「預約」的意思是什麼?
是這本書目前為止1個字都還沒動
我會從今天晚上開始「直播寫書」
讓大家一起參與這本書的寫作歷程
而支持羅智強的朋友
也可以下單預訂這本書
給我3個月的時間,等我把書寫完,就會寄給大家
而《200萬的夢》是什麼意思?
我賣個關子,每天晚上10:30,大家看「94強」YT頻道的直播就會知道
「直播寫書」也將是一個嶄新的節目實驗計畫
既是創作、也是直播節目、更是對民進黨一個堅定的怒吼
你們來吧,我不會屈服!
我要告訴民進黨
羅智強,就是強
《預約:200萬的夢》預約購書連結
https://reurl.cc/gzm1GR
一審意思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林秀雄(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裁判時報第110期
以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事實為基礎,討論繼承人得否撤銷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行為此一實務爭議。林秀雄教授在文中詳盡分析法院歷審見解,指出各審法院皆陷於爭執贈與撤銷權是否為一身專屬權而不得繼承,而造成相異的判決結果,卻未釐清贈與行為之撤銷與遺囑之撤回不同,被繼承人生前遺贈尚未發生效力,僅有撤回之權利,自無撤銷贈與權可為繼承。全文條理清晰、見解有據,值得讀者留意。
✏關鍵詞:遺贈、贈與、撤銷、撤回、一身專屬權
✏摘要:
本件被繼承人X有子女Z、A、B、C、D、E等六人,Z有子女甲、乙、丙、丁四人。被上訴人甲、乙主張:被繼承人X於民國(下同)104年9月17日死亡,兩造均為X之繼承人,X之長子Z於103年9月10日先於被繼承人X死亡,Z之子女被上訴人甲、乙及上訴人丙、丁依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又被繼承人X之配偶Y亦於94年7月30日先於被繼承人Z死亡,故被繼承人X之遺產,依民法第1138、1140、1141條之規定,應由兩造繼承,並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公同共有。被繼承人X於94年2月19日委請律師完成代筆遺囑將所有之五筆土地(下稱「系爭土地」)贈與應有部分二分之一予被上訴人甲、乙,並由二人平均分配,其餘部分歸全體繼承人平分之;動產部分則全部由全體繼承人平均分配。而被上訴人雖因父親Z先於被繼承人X過世,變為兼具代位繼承人之身分,然遺囑中並未特別限制受遺贈人若兼為繼承人,受遺贈之比例應予調整,故按遺囑明示之比例予以分配,應屬妥適。
✏試讀
🟧遺贈行為之性質與效力
依民法規定,繼承人須先清償債務後,始得對受遺贈人交付遺贈(民法第1160條、第1162條之1);於無人承認繼承之場合,亦規定債務之清償應先於遺贈物之交付(民法第1179條)。由此可知,受遺贈權比一般之債權更為劣後,因此多數學者認為,遺贈僅具債權之效力。又,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共同共有,民法第1151條定有明文。而遺產分割,係以整個遺產為一體為分割,其目的在廢止整個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回復單獨所有的狀態。因此,裁判分割會產生物權變動的結果,為形成判決。由此可知,受遺贈人僅能請求交付遺贈物,或由繼承人先辦理繼承登記後,再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辦理遺贈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再者,遺贈物交付請求權既為債權請求權,其消滅時效為15年,遺產分割請求權為形成權,並無消滅期間之規定,二者性質迥不相同。本件被上訴人請求上訴人履行遺贈同時請求分割遺產,本件二審判決竟直接以分割遺產方式諭知分割方法,實有不當。又,被繼承人是否得對於繼承人為遺贈,民法雖無明文規定,學者認為應解釋為不妨對繼承人為之,如無害於其他繼承人之特留分,則該繼承人於應繼分之外,並應為受遺贈人而有其權利4。亦即繼承人亦得同時為受遺贈人。本件被上訴人為被繼承人之孫,被繼承人立遺囑遺贈系爭土地給被上訴人時,被上訴人之父尚生存,被上訴人尚未取得繼承人之身分,因此,被繼承人所為之遺囑,應屬遺贈行為,而非指定遺產分割方法。被上訴人因其父死亡而取得代位繼承人之地位,但其受遺贈人之身分並不因此而有所改變,亦即被上訴人同時具有受遺贈人與繼承人之雙重身分。且被繼承人生前所為之遺贈,不因被上訴人取得繼承人之身分而轉換為指定遺產分割之方法。要之,本件二審判決將遺贈和以遺囑指定遺產分割方法此二不同概念之行為,混為一談,導致被最高法院廢棄發回之結果。
🟧遺贈行為可否撤銷
本件一審判決肯定上訴人的主張,認為撤銷贈與之權利,核其性質,並非撤銷權人身分上專屬之權,自非一身專屬權,該權利不因撤銷權人死亡而消滅,而得作為繼承之權利,繼承人仍得對受贈與人行使撤銷權。本件被繼承人X之遺贈亦為無償行為,與贈與之性質相同,且於被繼承人X死亡始生效力,舉重以明輕,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因系爭不動產之權利仍未移轉,被繼承人X之繼承人依法應取得該撤銷遺贈之權利。但該判決又認為被繼承人X生前所得行使撤銷遺贈標的之權利,於其死亡後,由全體繼承人所繼承,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依法必須全體繼承人共同行使撤銷權始為適法。本件被上訴人及丙、丁並未共同行使撤銷遺贈權,僅上訴人行使撤銷權,於法容有未合。
由一審判決內容可知,其認為繼承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408條關於撤銷贈與契約之規定撤銷遺贈。惟本件二審判決採相反見解,認為遺贈為單獨行為,贈與為契約行為,行為性質並不相同,難認有何類推適用之餘地。況且,撤銷贈與契約為一身專屬權,繼承人並不得撤銷被繼承人生前所定之贈與契約,繼承人更無從類推適用撤銷贈與契約之規定,撤銷被繼承人遺贈之意思表示。本件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高等法院更審判決亦認為民法第408條第1項所定贈與人之任意撤銷權,係專屬於贈與人本身之權利,不得為繼承之標的;被繼承人之生前贈與,如至被繼承人死亡時,仍無撤銷或拒絕履行之表示,基於被繼承人處分自己之財產,不許繼承人擅為干與之旨,繼承人應不得撤銷之。進而認為上訴人辯稱其行使民法第408條之撤銷權,拒絕依系爭遺贈履行,自無可取。
由上述三個判決內容可知,三者均圍繞在贈與撤銷權是否為一身專屬權的問題上。亦即一審判決認為贈與撤銷權非一身專屬權,繼承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408條規定行使撤銷權。二審判決及更審判決則認為贈與契約撤銷權為一身專屬權,繼承人不得繼承被繼承人之撤銷權,繼承人自無撤銷遺贈之權利。三個判決均在繼承人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408條規定撤銷遺贈之問題上打轉,顯然是受到上訴人在一審時的主張所誤導。欲論述本件繼承人得否撤銷被繼承人生前所為之遺贈,涉及到法律用語的基本概念……
🗒全文請見: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評析,林秀雄(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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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意思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本集主題:「思覺失調患者犯罪解析」介紹
訪問:鄧湘全 律師
25歲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3日晚間,在火車上處理逃票事件事,遭一名台南男子鄭再由持刀刺傷,送醫後仍於隔日上午宣告不治,引起全國注目。嘉義地院一審判鄭再由無罪。因為無罪而造成全國民眾不滿,但一審法官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對於思覺失調患者犯罪到底是需要修法?還是社會安全網的補強?還是家庭關係的重要?鄧律師在節目中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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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意思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25)日在司法委員會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林佳龍指出,黃世銘自稱因為主張不起訴拉法葉案,從北檢檢察長位子「黯然下台」、「殊屬遺憾」;但在黃世銘出任檢察總長後,卻為了拉法葉案是否上訴,大陣仗召集高檢及北檢的檢察長,做出「會後裁定」、「以不上訴為宜」的結論,根本就是換了位子就換腦袋。而對黃世銘坦承兩次越級向馬總統報告,事後卻才知會江院長一次,林佳龍也質疑,黃世銘此舉已逾越憲政分際,檢察總長直接向總統密告是違憲的行為!
林佳龍表示,根據黃世銘總長在99年3月被提名時送到立院的自傳,黃世銘當年自北檢檢察長去職是因為「處理部分案件不合上位者意思」,所以「黯然下台」、「殊屬遺憾」。黃世銘也在答覆立委質詢時,承認這就是指他與前檢察總長盧仁發對是否起訴拉法葉案的爭執。然而,根據99年11月7日特偵組發的新聞稿,黃世銘當上檢察總長後,針對拉法葉案一審判決是否上訴,用了四天半加半天的時間,召集高檢及北檢的檢察長與特偵組主任,最後做出「會後裁定」、「以不上訴為宜」的結論。林佳龍批評,黃世銘根本就是換了位子就換腦袋,當上檢察總長後做的就是自己在北檢檢察長任內批判的行為!
另外,面對林佳龍的質疑,黃世銘當場坦承曾在8/31以及9/1兩次到官邸向總統馬英九密報,卻在事後才想起應該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而且只報告一次。林佳龍說,黃世銘此舉已經逾越憲政分際,檢察總長跳過行政院長向總統密告,根本就是違憲的行為。林佳龍也要求,面對高度敏感的憲政性問題,黃世銘應審慎思考自己的角色。
林佳龍指出,黃世銘現場答詢時堅稱他當初為拉法葉案召集高檢及北檢檢察長的行為不是關說,也沒有所謂的施壓,同時黃世銘也認為當年盧仁發總長的行為不算關說;但對陳守煌檢察長僅向林秀濤檢察官表示「該上訴就上訴,不該上訴就不上訴」的行為,黃世銘卻認為是關說、且是所謂「司法重大風紀案件」,這明顯是兩套標準,他希望社會能認清矛盾之所在。
林佳龍也引用台灣智庫九月民調質疑黃世銘,有六成民眾認為他已不適任,超過五成主張廢除特偵組;面對所謂關說案在政治、社會層面引起的風暴,難道他都沒有責任嗎?林佳龍強調,黃世銘現在已經是利害關係人,對後續案情發展,社會以及底下的檢察官都緊盯著他的態度,另外北檢近日也已受理近20件控告他的案件。未來如果北檢傳喚,甚至起訴檢察總長,對國家來說難道是好事嗎?林佳龍呼籲,黃世銘在全案釐清前,應該先自行請假、請調、甚至停職接受調查,不該以利害關係人的身份繼續待在總長位子上,也避免司法體系的內鬥與混亂,進一步影響全國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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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即便用刑法第59條減刑,仍情輕法重。 但大法官講的「無其他犯罪」是什麼意思,不是很確定 ,是本案行為中無其他犯罪,還是不能有過前科、前案 紀錄不得而知 ... ... <看更多>
一審意思 在 [新聞] 丁特一審告贏了!遊戲橘子判賠784萬急發-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 蘇晟彥
3.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丁特一審告贏了!遊戲橘子判賠784萬急發聲明:對判決深表遺憾
4.完整新聞內文:
知名實況主、BYG 戰隊老闆丁特在 2021 年因《天堂 M》「紫布事件」與遊戲橘子槓上,最後演變成雙方互告掀起法庭戰,丁特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向遊戲橘子求償損失的 5 倍,共 2070 萬 6000 元,21日開庭宣判遊戲橘子應付784萬,全案可上訴。
回顧紫布事件經過,2021 年丁特在手機遊戲《天堂 M》豪砸上百萬元後,發現紫布製作機率遠低於官方公告數字,而因為直播上隔空交火,事後雙方互告,遊戲橘子告丁特「侵權行為」、丁特告遊戲橘子「損害賠償」,前者在 2021 年 12 月法院宣判遊戲橘子敗訴,駁回遊戲橘子要求丁特賠償和登報道歉的請求,整體官司糾纏近2年。
士林地院21日針對丁特告遊戲橘子「損害賠償」一案宣判,被告遊戲橘子應給付原告新台幣784萬875元,利息字111年9月29日起算,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2/5,餘由原告負擔,原告如以新台幣262萬供擔保可為假執行。但根據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丁特第一審裁判費194,248 元尚未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起訴,特此裁定。
此外,遊戲橘子也針對此案發出聲明表示,聲明全文如下:
遊戲橘子與網路直播主「丁特」因《天堂M》的遊戲機制問題訴諸法庭,士林地方法院於今(21)日一審宣判遊戲橘子應部分賠償予丁特。遊戲橘子對此再次嚴正重申,遊戲機制絕不存在廣告不實的可能,對判決表示強烈的遺憾。
遊戲產業其獨特性、複雜性需要一定的溝通過程,才能讓外界理解,為促使台灣遊戲產業的正向發展,遊戲橘子有義務持續向各界充分溝通,爭取社會對台灣遊戲產業有正確的認知,遊戲橘子也將秉持一貫的誠信原則,為台灣玩家提供優質的遊戲內容與服務。
兩大原則:代理商沒有權限、原廠調整符合台灣生態的遊戲機制
訴訟過程中,遊戲橘子不斷強調二大原則。其一,遊戲橘子絕無廣告不實之行為,亦從未惡意更改遊戲中道具製作機率。其二,原廠會針對當地遊戲生態進行微調,這才是台韓兩版機制不同的主要原因。根據遊戲橘子與原廠的合約,遊戲橘子沒有設定或更改遊戲道具製作成功機率之權利。部分資深玩家曾受邀參加2019年12月所舉辦的說明會,辦理原因是原廠為了了解台灣玩家需求,而非廣告目的,且在說明會中原廠也清楚說到「可以期待台版推出的內容」,可見其版本獨立性。
台韓機率不同是因遊戲生態差異,「台版」設計體驗勝過韓版,可期望的紫布多了0.7張
遊戲橘子客服人員曾於2021年8月27日、30日向丁特說明遊戲機制,根據通話記錄顯示,客服人員已清楚的向其說明台韓兩版的機率不同,但真正影響玩家權益的期望值,台韓兩版是相同的。遊戲橘子也在法庭上說明,真正影響原廠決定調整台版機率的關鍵原因,是原廠針對台灣遊戲生態與玩家需求而進行在地化,故此設計出更適合台灣玩家的遊戲機制:「台版製作紫布僅需99個素材,而韓版則需201個素材」,進一步以遊戲直播主丁特使用80,784個材料製作紫布為例*註1,台版玩家期望可獲得的紫布比韓版玩家多0.7張,證實台版玩家將可以獲得優於韓版的遊戲體驗。
遊戲橘子將評估上訴,期望回歸理性討論
遊戲橘子深知台灣遊戲產業的獨特、複雜與困境,我們將重新盤點並研擬更精要的論述,再對外說明下一步的可能性。相信關注本案的每一個人,都是同樣期望遊戲產業的進步。作為代理商的遊戲橘子,更是永遠以玩家為第一順位,我們深知,唯有與玩家們創造共榮共好的遊戲環境,才有機會實現永續經營的願景,損害玩家權益之舉絕非代理商之策。在此,遊戲橘子也一同呼籲丁特直播主回歸理性討論,讓更多的玩家一起參與改善台灣遊戲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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