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屆滿一年的日子。
我們認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性,因為台灣仍是一個威權體制所轉型的國家,我們的民主才 30 年,還有許多關於自由、民主、法治的部分,等待改善。
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台灣長期以來的期盼,也我國面對人權問題,與國際自由民主接軌的里程碑。
但是,這一年來,我們也看到許多問題,因此,今年時代力量黨團也召開記者會,希望提出幾點諍言,期待能讓保障人權的機制儘快落實。
1️⃣預算執行率偏低
之所以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希望能夠藉由此單位,來調查人權侵害事件,並且推動包含修憲在內的各項人權立法。
不過,從七月的預算執行率來看,預算執行率僅46%,內容更多為教育推廣業務,辦理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與交流,其餘的研處專案案、系統性訪查的研究、以及防制酷刑的訪查都還在進行中。
我們理解,推動及深化人權教育固然重要,但成立獨立國家級的人權委員會,其最重要的任務,是解決傳統權力分立制度所無法回應的複雜人權問題。
我們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除了推動人權教育之外,其他的法定職責也應並進,進快提出相關的人權專案報告,與系統性訪查的研究報告,及國家人權年度報告,進而推動政府改變,讓台灣成為一個落實人權保障,更具公平正義的國家。
2️⃣揭牌一年無法獨立運作
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的失衡以及預算執行率低落來看,都凸顯了《職權行使法》的重要性。
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至今一年,其《職權行使法》仍付之闕如,然而《職權行使法》除了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法源與方法外,也在定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責在重視整體國家人權狀況的監測、發現系統性、結構性的人權侵害問題;對此,我們也在第十屆第二會期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獨立地位,明定職責。
除此之外,我們也呼籲,監察院應儘速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沒有職權行使法是不能讓國家人權委員會好好做事,如果監察院遲遲不送案,也希望立法院可以盡快排案審理,別放任國家人權委員會無「法」獨立運轉!
3️⃣立法院應設立人權委員會
過去,我們曾提出成立立法院人權委員會的想法,認為立法院也應該肩負對接修法的重要任務。符合「巴黎原則」的人權機構,其職責包含檢討法律是否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因此必須與立法機關密切討論立法、修法的考量並提出建議。
除此之外,在2012年在賽爾維亞通過的「貝爾格勒原則」就呼籲各國國會,應該要和國家人權機構加強互動,並且就合作基礎,建立正式的架構,進一步來討論相關議題。
對此,我們也在第二會期提案要求立法院依立法院組織法,來成立立法院人權委員會,並經院會決議送交黨團協商,另外,我們也會在下會期開議後,盡快與民進黨團一起召集協商,能夠建議立法院開始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成立人權審議機制。
在我們設置了國家人權委員會之後,仍有許多問題需要改善,我們希望能儘速修補目前的種種問題,讓國家人權委員會能夠落實設立的功能及初衷,才能展現我們對於人權的態度,以及對於人權價值的堅持。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次會期由我起草並和幾位議員共同提案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修正案第四條條文內容:本府進行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一千公尺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條文內容經苗栗縣議會第十九屆第二次定期會,大會仔細討論、審議後通過。惟,經石虎保育之專家學者指出,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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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_2021-08-02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 (2)日舉行「時力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去年8月1日揭牌成立,迄今屆滿一年,時代力量於記者會上 ,除肯定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也對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幾點呼籲。
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首先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是一獨立機關,雖然目前雖是置於監察院下,但在定位上是總統府核發關防,得對外行文。此外,立法院在2019年12月10日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其中第二條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包含有對侵害人權或歧視事件進行調查、研究檢討國家人權政策政策、重要人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提出年度國家人權狀況報告、提出人權相關修憲、立法及修法建議、推廣人權教育、評估政府機關所提的人權公約相關國家報告等職責內容。
但從目前七月的預算執行率可以看出,總預算數是1億1,842萬元,截至目前簽准執行數是4,907萬元,已核銷經費是589萬元。這些費用主要用於包含年度外文翻譯開口契約、NPM及漁工專業論壇、人權國際研討會、紀錄片錄製剪輯開口契約、教材開發及合作案、文宣印製周年成果等教育推廣品等,也包含受害人協助675萬、防制酷刑訪視費用205萬、人權教育專書100行動聯盟98萬、桌遊設計開發案81萬等使用,以及簽核中的防疫與人權委託研究案、青年居住正義委託研究案經費625萬元,賸餘數高達5,170萬元。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於本年7月7日提供的業務計畫經費執行情形資料顯示,預算執行率僅46%,實在不盡理想。
另外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統計資料,截至今年六月底為止,人權保障及促進業務的執行情形,辦理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與交流,共計32場,其餘的研處專案案、系統性訪查的研究、以及防制酷刑的訪查都還在進行中。時代力量認為,推動及深化人權教育固然重要,但成立獨立國家級的人權委員會,其最重要的職務是解決傳統權力分立制度所無法回應的複雜人權問題,例如了解全國普遍性的人權狀況,或是制度性、系統性的人權侵害。時代力量更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除了推動人權教育之外,其他的法定職責也應並進,進快提出相關的人權專案報告,與系統性訪查的研究報告,及國家人權年度報告,進而推動政府改變,讓台灣成為一個落實人權保障,更具公平正義的國家。
接著,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呼籲,監察院應盡快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立法院也應該盡速排審相關法案,別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無法好好做事。日前,監察院的院長同時也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主任委員陳菊說道,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兩大核心工作,是建構保障人權系統以及人權教育與促進。但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來看,成立一年至今完成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及交流。人權教育的深化固然重要,但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九項職權,都應同時併進。
舉例來說,修憲案受到高度的關注,立法院也有多項修憲案提案,更有不少委員提案與人權相關。依照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組織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可以依據國際人權的標準針對國內憲法及法令作有系統之研究,提出必要及可行修憲、立法及修法之建議。尤其台灣這十幾年來陸續將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甚至舉辦過多次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引進國際人權標準,是很重要的憲法基本權利的修正參考。在立院已經有眾多的修憲案,現在也正是修憲的關鍵時刻,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也能針對修憲案提出建議。
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的失衡以及預算執行率低落來看,更凸顯職權行使法的重要性。遺憾的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揭牌至今一年,其職權行使法仍付之闕如。職權行使法除了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法源與方法外,也在定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責在重視整體國家人權狀況的監測、發現系統性、結構性的人權侵害問題。對此,時代力量黨團已於第十屆第二會期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獨立地位,明定職責。
因此時代力量黨團也呼籲,監察院應儘速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沒有職權行使法是不能讓國家人權委員會好好做事。如果監察院遲遲不送案,也希望立法院可以盡快排案審理。別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繼續下一個無「法」獨立運轉,好好做事的周年。
最後,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在民間團體、人士奔走20餘年,總算於監察院內設立,且有監察院組織法,裡面規定了9款職權,迄今竟仍無職權行使法。去年監察院曾提出過職權行使法,時力黨團亦曾提出職權行使法草案,欲審查時,才經過一個早上,監察院就自主撤回職權行使法草案,若他們認為草案不妥,撤回後應盡速修正再為提出,為何至今仍無法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掛牌一年,預算編列一億多,執行率竟連一半都不到,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狀況,難道台灣就如此歌舞昇平、沒有人權迫害或系統性和結構性的壓迫?機構內皆無性侵案、排擠、霸凌、歧視嗎?好不容易奔走成立了人權機構,難道都只要進行人權教育就足夠了嗎?
呼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我們也曾提出過成立 #立法院人權委員會,立法院也應肩負對接修法的重要任務,時力黨團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應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符合「巴黎原則」的人權機構,其職責包含檢討法律是否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因此必須與立法機關密切討論立法、修法的考量並提出建議。
所以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包含依據國際人權標準,提出立法和修法的建議,自然也應該和立法機關保持密切的關係。
其實,在2012年在賽爾維亞通過的「貝爾格勒原則」就呼籲各國國會,應該要和國家人權機構加強互動,並且就合作基礎,建立正式的架構,進一步來討論相關議題。
就此部分,時代力量黨團已經在第二會期提案要求立法院依立法院組織法成立立法院人權委員會,並經院會決議送交黨團協商,我們也會在下會期開議後,盡快與民進黨團一起召集協商,能夠建議立法院開始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成立人權審議機制。
回應稍早國家人權委員會所召開的成立一周年記者會,我們肯認且支持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性,因我國是一個威權體制所轉型的國家,我們的民主才三十年,有許多關於自由、民主、法治的部分,仍有其改善空間。
總結前面兩位委員所述,揭牌至今已經一周年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相關業務執行率低,與其職權行使習習相關的重要法律「職權行使法」仍未通過有很大的關聯,監察院組織法§2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有9大項職掌。
而在今天稍早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召開成立周年的記者會中,有提到人權委員會過去一年所做的工作成果,有提到普及及推動人權意識與觀念,提到國家人權報告及參與釋憲案,但我要提醒國家人權委員會,依照組織法第二條的職權,能做的不僅於此。我先舉出兩個簡單的例子:在反服貿學運過程中,2014年3月23日所發生的行政院鎮壓行動,對人權所造成的侵害,打學生的警察到現在都找不到,卻遲遲都沒看到國家人權委員會開啟調查。還有,現行集會遊行法對人權保障不足的檢討,是多年來無論在立法院或在民間,無論是時力黨團或執政黨的諸多委員,以及許多專家學者,都有提出應修法的呼籲,改成從集會遊行權出發,轉型成集會遊行保障法。然而,這也未見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修法的建議。當然,還有許多攸關人權的議題跟案子,仍等待人權委員會能依職權進行處理。
監察院如果以時力黨團在第九屆通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三讀時,曾提出半年內修正監察法的附帶決議為由,認為不需要提出職權行使法,而是應該依立法院決議提出監察法的修正草案,那監察院就搞錯了,該決議的內容是要因應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順勢要求在未廢除監察院前,應該就受理申訴、限期完成調查、調查結果及訪視結果應予公開等監察院本就已在進行的業務,但於監察法上未有具體規範的部分。也就是說,當初本黨團提這個附帶決議,所要求的內容,實質上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行使無關,而是要處理監察院於尚未廢除前,法規範空洞的問題。
此外,執政黨也有多位委員,無論在第九屆討論組織法時,或從第八屆迄今為止,也都有提出應該要有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的發言及提案,而時力黨團也肯認並支持這樣的主張。
最後時力黨團再次呼籲,就算監察院堅持要把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的規定修在監察法中也沒關係,真正的重點是,無論是積極訂立職權行使法或折衷修在監察法之中,該要具體明確化的是在無礙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前提下,讓委員會的委員們能夠依法落實組織法第二條的職權,讓國家人權委員會落實設立的功能及初衷。
第十屆第二會期 在 賴品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正式拿到獎狀啦!
感謝公督盟的肯定
今後繼續打拼努力!
#第十屆第二會期優秀立委
#衝進國會
#在中央
#顧地方
第十屆第二會期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這次會期由我起草並和幾位議員共同提案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修正案第四條條文內容:本府進行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一千公尺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條文內容經苗栗縣議會第十九屆第二次定期會,大會仔細討論、審議後通過。惟,經石虎保育之專家學者指出,石虎之移動經常必須通過水利設施做為其移動之路徑,若能營造更友善之環境,更能做到公共工程及生態保育的雙向平衡,故建議將第四條條文內容,納入「河川整治、水利設施」等公共工程,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
很可惜的是,國民黨團議員們多持反對態度,甚至認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府施行未滿一年就要修正,宛如議會在自打臉的行為,也認為任何的河川整治在相關的規定中本來就會做生態檢核,所以不需要再疊床架屋,最後遭多數議決暫緩修正。但我也請各位議員回到自己的選區去看一看現行的河川整治工程,真正有保護野生動物生態的水利工程,到底有多少?不是都做了生態檢核嗎 ? 這些工程都是怎麼來的 ? 真的沒有必要針對自治條例在做加強嗎 ? 修正自治條例是為了「好,還要更好,我們是為了追求更大的進步」
第十屆第二會期 在 Dd tai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 應該要自愛 2. 香港製造 3. Don't Be Cruel / 佛跳牆 4. Love Me Tender 5. I Started A Joke 6. Sealed With A Kiss 7. 行快D啦 8. 一生想玉人 9. 最緊要好玩 10. .鐵塔凌雲 11.那裡是吾家 12. 洋紫荊 13. 同舟共濟
1986年第八屆「十大中文金曲」頒獎禮向許冠傑頒發金針獎,表揚其音樂成就,同年亦獲十大勁歌金曲榮譽大獎。
1990年,在陳少寶轉往亞太區後,關維麟將其轉回寶麗金,推出大碟《香港情懷90》。 一曲《急流勇退》,可見許冠傑已萌生退休的想法。他開始逐漸淡出舞台。 同年許氏兄弟重組,拍攝喜劇《新半斤八兩》,取得暑期票房冠軍,為年度票房第三位。
1991年,憑《笑傲江湖》的《滄海一聲笑》奪得第十屆香港電影金像獎的最佳原創電影歌曲。
許冠傑於1992年初宣布退休,無綫電視為許冠傑在尖沙咀麗晶酒店(今香港洲際酒店)舉辦《許冠傑光榮引退匯群星》,不少當紅歌手都有出席,包括之前宣布「封咪」的張國榮。3月舉行告別演唱會,刷新香港歌手在紅館舉行演唱會的最高場次紀錄(41場,隨後為徐小鳳的43場打破)。並拍攝退休前最後一套賀歲片《花田囍事》,退休後曾在私人場合客串表演,參與製作舞台劇《仲夏夜狂想曲》(1999年2月)和客串電影《大贏家》(2000年1月)等。
2004年初許冠傑有感當時香港人經歷了很多不開心的事,如SARS事件及羅文、張國榮和梅艷芳先後逝世,於是譜寫了《繼續微笑》和《04祝福你》,為香港社會打氣,並為復出揭開序幕;2004年起以香港為首站,舉辦《繼續微笑會歌神演唱會》,門票迅即售罄,掀起了歌壇一片懷舊熱潮。並推出新曲加精選《歌神與你繼續微笑04》,後來04-05年再在內地、東南亞及美加多個城市巡迴演唱。
2007年,簽約國際娛樂唱片公司,推出大碟《人生多麼好》。12月17日,國際娛樂及春天舞台合辦《許冠傑香港大球場Live音樂會》,許演繹橫跨不同年代的66首金曲,與全場三萬多人盡情歡樂。香港大球場在1994年重新啟用後,他是第二位在此舉辦演唱會的本地歌手(首位為譚詠麟)。
2009年9月4日至9月7日,許冠傑再度於紅磡體育館舉行4場《難忘往日情》演唱會,並演繹已故歌手朋友的作品以示致敬。許冠傑爲這次名爲「難忘往日情」的演唱會錄制了同名主題曲,歌中巧妙地把張國榮的《風繼續吹》、陳百強的《一生何求》、梅豔芳的《心債》、Beyond的《光輝歲月》、鄧麗君的《漫步人生路》與羅文的《幾許風雨》串聯起來,成爲一首點題之作。
2010年代許冠傑近年以演唱會作為與樂迷會面的途徑;
2012年4月13日至4月16日,於紅磡體育館舉行4場《斤兩十足》演唱會,期間更唱出由多首名曲製成的串燒歌《斤兩十足》,配以香港時事新聞的畫面。
2014年4月18日至4月20日,於紅磡體育館舉行3場《許冠傑What a Wonderful World演唱會》,其後開始世界巡迴演出。8月,任香港電台電視節目《我們都是這樣唱大的》第一集嘉賓,講述音樂事業點滴。
2016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於紅磡體育館舉行《請✓許冠傑演唱會》。
2018年,許冠傑為母校英華書院慶祝創校二百周年創作的歌曲《天地人》。
2020年,因應新冠肺炎持續重創香港各行各業,通利琴行工程服務部門受疫情影響於3月解散,許冠傑原定於7月紅館檔期舉行6至7場個人演唱會亦因而受到影響。不過,許冠傑仍捐出25萬支持通利琴行工程服務部的前員工解決失業難關,以及4月12日舉行網上演唱會為他們籌款。
本集分段時間表: (多謝網友提供) 應該要自愛 0:01 , 香港製造 1:46 , Don't Be Cruel /佛跳牆 4:25 , Love Me Tender 7:14 , I Started A Joke 9:47 , Sealed With A Kiss 11:50 , 行快 D 啦 13:50 , 一生想玉人 15:07 , . 最緊要好玩 16:47 , .鐵塔凌雲 19:29 , 那裡是吾家 22:30 , 洋紫荊 24:46 , 同舟共濟 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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