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世公公的債務為什麼要我還?
有一個網友提出求救,她的公公在89年過世,她的先生在106年過世,她的先生與她都不知道公公欠錢,兩個月前接到討債公司的信函,要查封她的財產跟薪水,非常害怕。
討債人員說:因為她的先生是公公的繼承人,她的先生繼承的公公的債務,她跟2個孩子是先生的繼承人,所以,她跟2個孩子要繼承公公的債務,因為全家就他賺錢養兩個小孩,不知道該怎麼辦?
別怕,有三招:
1.請討債人員提出合法的債權證明,並且看看有沒有超過時效?
2.目前你跟兩個孩子是「限定繼承」丈夫的遺產,因此,就算能討債也以繼承的財產為限。
3.因為公公89年過世,如果你們都不知道有這筆債務,因此你先生沒有去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債權人又無法舉出你們不還錢會有顯矢公平的狀況,也可以不用還錢的。(民法繼承編施行法1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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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超過三個月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是嗎?」
「好像不是喔!我聽說配偶繼承權跟子女是一樣的,應該是大家一起平分遺產才對吧!」
大家覺得呢?你又是『聽說』什麼呢?
其實這兩個答案都不算正確。到底配偶死亡時,另一方可以分多少財產?
關鍵在於當夫妻其中一方先死亡時,有關於財產分配的部分其實牽涉到兩個權利。
一、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你沒有看錯喔!不只是離婚,當夫妻的其中一方死亡時,另一方在跟其他繼承人分配遺產之前,可以先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只是這部分的分配比例,並非配偶所留下的財產的一半,而是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也就是說,還是回歸法定夫妻財產制的規定,計算完婚後財產差額並扣除後,所剩下的錢才是由繼承人分配的遺產範圍。這就是很多人會「聽說」或「誤以為」,生存的配偶是分一半財產的原因。
二、遺產繼承權
等到生存配偶先拿走可以分配的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後,剩下的部份才是依民法的順位來分遺產,第一順位就是跟子女一起平分。
因此假設生存配偶名下完全沒有財產,而死亡的配偶名下的全部都是婚後賺的的財產,生存配偶可以分到的錢其實是超過財產一半的。
因此,最近就看到一個有趣的法院判決(台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家上易45號)
一位丈夫死亡的妻子在跟其他繼承人(或許是子女或其他順位的親人)辦完遺產繼承登記後,起訴請求其他繼承人要將所繼承的房屋土地移轉一半的應有部分給她,請求的依據就是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法院因此判其他繼承人們應該配合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雖然很多母親其實還是會將亡夫的遺產直接登記給子女,但是還是提醒大家,其實在財產的分配上,遺孀可以分的可能比你想的多更多。
另外,我們還常常被問到的問題有:
一、離婚再嫁後,如果單親媽媽單獨監護,小孩還可以繼承前夫的財產嗎?
可以的喔!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二、那如果幫小孩改姓呢?會影響對生父的繼承權嗎?
同上,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前夫就有繼承權。
三、那離婚後有什麼可能性小孩會沒有繼承權嗎?
如果繼父收養了小孩,父親欄就會更改為繼父,小孩就會喪失對原生父親的繼承權,但相對的,也會變成繼父以後的繼承人。
四、如果離婚後前夫過世了,但前公婆還健在,小孩對阿公阿嬤有繼承權嗎?
有的,只要父親欄還是前夫,小孩對阿公阿嬤還是有繼承權,這叫代位繼承(爸爸的繼承地位)。
五、既然有繼承權,那不就代表也可能會繼承債務?
是的,所以要記得去拋棄繼承喔!
六、聽說拋棄繼承要在知悉三個月內,萬一我都跟前夫沒有來往,也忘了幫小孩拋棄繼承,有一天才被銀行或其他債務人追債,怎麼辦?
只要到國稅局調遺產清冊,證明沒有繼承到財產,回函給銀行,通常他們都會不了了之,但千萬不要把支付命令丟到垃圾桶裡,記得閉著眼睛異議就對了。
其實,我也聽過不少後妻來諮詢,怎樣可以讓前妻的小孩不要繼承自己現任丈夫的財產,原則上,除非生前就過戶,即使有遺囑,還是有特留分問題,也就是一定要保留部分遺產給法定繼承人,我想如果現任丈夫不想做那麼絕,或許也只能接受那也是他的過去,那就回到本文最前面跟大家分享的夫妻一方死亡時的剩餘財產分配,先多拿一點留給自己的小孩囉!
講真的,據不負責任觀察,我發現有時父母留給小孩越少財產的,兄弟姊妹感情反而好,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感覺呢?
拋棄繼承超過三個月 在 李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人生話題選篇(之15)
美國秩序的根基- 李怡
( 2018年12月6 日與7日,我分兩天介紹了美國的一本書《美國秩序的根基》,現將兩文合拼重刊。現在正值美國的所謂進步勢力要拋棄固有傳統的時刻,也許可以再了解一下美國秩序的來源與根基是什麼。)
在許多人印象中,美國秩序是進化的、世俗的、科學的、現代的、民主的。事實上,美國秩序是神明的、宗教的、道德的、古老的、共和的。印象中,美國是各國的現代化楷模;事實是,美國是古老智慧之樹的新枝。
一、人民心靈的永恆城堡
過去幾個世紀以來,有不少大國,勃然興起,但也迅速衰落。論幅員廣闊,資源豐富,許多國家不輸於美國,如俄羅斯、加拿大、澳洲、中國、印度,但都不能像美國那樣吸引全球人才和持續強大。原因何在?美國究竟有什麼其他國家所不及的優越之處?
很多人會說是美國的制度。但制度也需要人去運作,而美國是世界各地移民建立的國家。來自全世界的人,能夠在一種秩序之下發揮個人的潛能,這才是美國持久成功的關鍵。
那麼這是怎樣的秩序?1974年,尼克遜不光彩地辭去總統職務,越南戰爭正走向災難性的結局,大學正從學問的殿堂墮落成瘋人院……,在這樣的危機時刻,美國政治理論家羅素•柯克(Russell Kirk)出版了一本書《美國秩序的根基》,揭開了美國持續成功的秘密:它的強大不是來自其豐富的自然資源、優越的地理環境、發達的教育和科技、強大的國防、高素質的民眾,而是來自建立在古老又文明的傳統根基之上的美國秩序。
許多人認為,美國是只有200多年歷史的新興國家,是現代的、科學的、世俗的,但柯克從對西方政治思想與宗教思想史的梳理中,認為美國基於悠久歷史的基督教和自由主義的思想傳統中建立的體制,是美國得以長期保持自由與繁榮,長期維繫和諧高速發展的力量之源。換言之,美國秩序就是在保守傳統中的充份自由。
美國秩序的思想根源,來自四個古老城市:耶路撒冷、雅典、羅馬和倫敦。耶路撒冷的信仰和倫理、雅典的理性與榮耀、羅馬的美德與力量、倫敦的法律與市場,四個城市的傳統價值融匯到美國秩序之中。
美國的政治首都是華盛頓特區,但耶路撒冷是美國的精神首都。美國秩序不是起源於西歐,而是起源於舊約聖經,起源於耶路撒冷。聖殿山上的神明才是美國秩序的首席作者。希伯來人的這一秩序經過很多世紀傳到美利堅合眾國的手中,上帝的律法依舊是秩序的源泉。摩西頒佈十誡啟示了超驗秩序的原理,正是美國秩序的神明根基。美國的開國元勛們把舊約聖經的神明意圖變成了現實。
美國秩序建立在人們普遍相信神明是宇宙最高主宰的基礎上。邦國的秩序有兩個層面。一個是靈魂與信仰深處的內在秩序,也叫靈魂秩序;一個是政治與社會的外在秩序。內在秩序決定外在秩序。美國人的靈魂秩序端賴從耶路撒冷而來的神明秩序,這是人民心靈的永恆城堡。有此永恆城堡,內心就有了俯視現實流變的定力。心中是永恆,眼前是流變,而且一定是向那永恆秩序的流變。這才是真正的制度自信。
無神論的國家,不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的人民,不可能建立這樣穩定的秩序。
二、永恆的必定是古老的
作為美國秩序思想根源的第二個古老城市是希臘的雅典。雅典創設民主制度,但盛世未超過50年。美國的開國元勛們不是揚棄民主,而是要吸取雅典民主所提供的負面教訓,希望找到更持久的實行民主的道路。
構成美國秩序的第三個城市,是古羅馬。民主起源於雅典,共和則起源於羅馬。共和的本質是政權的公有,是公天下,其對立面是一人獨大或一黨獨大的私天下。相對於專政依靠武力的統治,共和的統治依靠和平手段。專政權力的特點是暗鬥,共和權力的特點是明爭。
美國參、眾兩院所在的國會山(Capitol Hill),這個稱呼取自古羅馬的Capitoline Hill,是古羅馬政治權力中心元老院所在。古羅馬的公民精神與公民美德,信仰上的虔誠,詩歌與雄辯,法律傳統與政治制度等等,深度影響美國秩序的建立。
對美國秩序構成最直接影響的是第四個城市——倫敦。
為什麼美國獨立戰爭會出現這麼多傑出的、被後世視為典範的開國元勛?因為獨立戰爭的對手是英國,對抗英國不但要在武力上戰勝它,更要在道德、理念上不輸於它。你的對手強,你也會強;你的對手爛,即使你贏了他,你也好不到哪裏。
美國對英國的秩序一脈相承。繼承了以個人自由、財產權、普通法、大憲章、代議制政府等為特徵的盎格魯‧撒克遜自由傳統。此外還有重要性被低估的英語語言、自由市場經濟、英國的傳統、習俗、民風、觀念。
其中最主要、最根本的,就是英國《自由大憲章》所確立的「法在王上、王在法下」的法治傳統。《大憲章》確立「法律之下的自由」,是全人類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不偏不倚、一視同仁的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法理不只是由國王與議會創制,而且是他們權力的來源。
美國《獨立宣言》與憲法再現了《大憲章》的精華。美國憲法是一部保守主義的憲法,它保守《大憲章》的自由傳統,繼承《大憲章》的法治原則。
美國秩序是人類漫長優秀傳統的集大成者。永恆的必定是古老的。耶路撒冷啟示了秩序的奧秘與原理,雅典貢獻了民主精神,羅馬貢獻了共和政體,倫敦則貢獻了法治、語言、習俗、傳統與盎格魯傳承。沒有這些傳統,就沒有後來的美國秩序。在這種意義上,美國的秩序在性質上是保守的。
在許多人印象中,美國秩序是進化的、世俗的、科學的、現代的、民主的。事實上,美國秩序是神明的、宗教的、道德的、古老的、共和的。印象中,美國是各國的現代化楷模;事實是,美國是古老智慧之樹的新枝。
很多人認為,美國秩序是歐洲啟蒙運動結出的果實,但柯克認為,美國秩序的永恆之道,蘊藏在美國和西方文明的三千年傳統之中。美國革命所要建立的,是基於古老事物與古老原理的新秩序。
《美國秩序的根基》的結尾,作者說:「在上帝的良辰吉日,可能有人會以審慎與愛心更新與改善這一秩序的結構。」這句話意味美國秩序並非完美。世界上沒有完美的秩序,基於人性的醜惡,任何人類社會中也到處藏着魔鬼。維護美國秩序的保守主義者認為,在熟悉的魔鬼和陌生的魔鬼之間,寧可選擇前者,而一定要拒絕後者。
(後記:網友Michael Siew在我的文章《美國的靈魂》後留言:2020 大選 , 證實了美國第二任 總統亞當·史密斯 一句名言 : 「 我們的政府 不具備能力去對付不受倫理和宗教約束的人類情感 , 我們的憲法只是為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民族制定的 ,它遠遠不足以管理任何其他民族 。 此憲法只適合於有道德與信仰的人民 。」( 參見 : 美國《 憲法 》 )這話是 200多年前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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