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世界甲狀腺日: COVID-19 紛紛擾擾疫情下談分化型甲狀腺癌的回顧與展望
五月25日(525)是世界甲狀腺日,以往每年的525都會有針對病友的專題演講,今年剛好遇到新冠病毒的疫情, 只能以簡單文字淺談甲狀腺癌的一些點點滴滴。
甲狀腺是內分泌的器官,雖然是個僅有20公克的腺體,但是因為其甲狀腺荷爾蒙影響幾乎全身代謝功能,而且腺體位置就在頸部(恰好是許多身體重要路徑通過的要道),鄰近氣管和影響腦部的頸動靜脈,又和發聲的聲帶及神經比鄰而居, 再者就是和多數頸部淋巴脈絡相通,所以甲狀腺一旦生病就常有多重的症狀,甲狀腺的疾病可以約略分成幾類,包括(1)功能異常(如甲亢或甲低症),(2)發炎(如急性、亞急性或慢性發炎),(3)長東西(如結節、囊腫、腺瘤或癌症),其中癌症相對比其他疾病更令人恐懼。甲狀腺癌最大宗(超過95%)是分化型甲狀腺癌(又可分為乳突癌和濾泡癌),比較少見的是未分化癌和髓質癌,從分化型到未分化甲狀腺癌存在一個過渡的情形,也就是分化不良癌。以預後而言,未分化癌最差(通常診斷後不到1年),分化型甲狀腺癌就相對讓人放心許多,存活通常超過10年,而且近八成可以超過15-20年,所以才會被「美名」成「最友善的癌」,分化不良癌則介在兩者之間。其實從分化到分化不良再到未分化癌有點像是逐漸惡化的感覺,分化癌吸收放射碘,分化不良和未分化癌不吸收放射碘,反而吸收葡萄糖,這就是為什麼用葡萄糖正子影像(FDG PET)偵測分化不良和未分化癌;以基因突變的角度也印證了未分化癌因為累積許多異常基因而呈現其複雜性及易侵犯和轉移的特質,因此未分化癌治療上就會有如果手術切不乾淨,就幾乎無法控制的情形;相對而言,分化型甲狀腺癌在適當的手術切除、放射碘治療、甲狀腺素抑制治療下可以有痊癒的機會(也就是所謂的沒有疾病跡象 no evidence of disease: 血液呈現理想的甲狀球蛋白Tg和甲狀球蛋白抗體anti-Tg ab值,影像學也沒有發現腫瘤的跡象),就算沒有痊癒也別太擔心,即便沒有理想的腫瘤指數,如果影像學沒有明顯腫瘤惡化的跡象,也可以算是穩定;但值得注意的是還是有約一成的分化型甲狀腺癌在初步治療後仍然不穩定(也就是有疾病持續或惡化跡象,簡單說就是血液呈現上升的甲狀球蛋白Tg或甲狀球蛋白抗體anti-Tg ab值,影像學發現疑似腫瘤的跡象)。
分化型甲狀腺癌令人困擾的是腫瘤復發,保守估計有10~30%的復發率,而復發的發現可以是初診斷後5~10年以上,為什麼腫瘤會復發? 有一部分是因為初步治療其實並沒有清除所有的甲狀腺癌,而生長緩慢的殘餘甲狀腺癌會在5~10年後才變得明顯。復發的甲狀腺癌通常也比較棘手,一方面是經過歲月的淬鍊,腫瘤可能會累積更多異常基因而有利於腫瘤的生長,另一方面殘存的甲狀腺癌經過初步治療後能夠存活並生長其實也意涵其惡性度提高了,臨床上不乏復發後的分化型甲狀腺癌已經變身成分化不良,甚至是未分化癌。分化不良與未分化癌通常是不吸收放射碘或者具有輻射抗性且生長快速的甲狀腺癌,因此臨床上只能使用更先進的治療方法,通常需要標靶藥物,甚至是免疫治療,此時就絕對不是「最友善的癌」了。
個人在核子醫學從事甲狀腺腫瘤臨床和研究超過30年,見證到近年臨床分化型甲狀腺癌診療方式改變最多也趨向更複雜,長久以來甲狀腺全切除加上放射碘治療一直是唯一的法寶,復發後的甲狀腺癌也是手術切除(如果還能切除的話)加上放射碘治療(累積到數千毫居里),但是10多年前的研究發現有些極為早期的微小甲狀腺乳突癌其實不用甲狀腺全切除,也無須放射碘治療,甚至有些研究主張「純觀察」(美其名為「積極監測 active surveillance」)就好,而近代的研究也發現持續使用放射碘治療其實對某些復發後的甲狀腺癌是沒有用的(尤其是具備 bRAFV600E基因異常陽性的腫瘤),因此提出放射碘治療無效或頑固性甲狀腺癌(RAI-refractory DTC)的新名詞,因應而生的是標靶藥物與免疫治療;還有一些正在觀察中的治療方法也被提出,例如對於微小甲狀腺乳突癌或復發性腫瘤(尤其是淋巴結復發)進行射頻消融(Radiofrequency ablation簡稱 RFA)。這些治療方式的改變對醫生和患者其出發點可能是好的,避免過度與無效治療帶來的傷害,也提供新科技產品或藥物改善以往「一招半式(手術+放射碘)就行遍江湖」的治療法,但是這些診療方式改變給了醫生和患者更多的選擇,也帶來相當的衝擊,有人問我難道分化型甲狀腺癌診療沒有定則 (protocol)或指引(guidelines)嗎? 當然有! 但是條文是簡單的卻也存在一些爭議和灰色地帶,譬如最常被病友諮詢的是甲狀腺全切除的必要性,尤其在腫瘤大小1~4cm時需要更多的討論(只切單葉的復發率和未來追蹤方式、全切除的風險和終身甲狀腺素服藥必要性),又譬如令病友困擾的放射碘治療的劑量活度(A醫生說100毫居里,B醫生主張150毫居里),劑量活度選擇一直都沒有標準(醫生主觀意識加上疾病風險評估),復發後如何判定放射碘治療無效或頑固性甲狀腺癌的標準仍在研議中(即便全球會議也沒有一致的結論),至於何時啟動標靶藥物治療或是否應該進行腫瘤基因檢測也是很難達到所謂的共識。對此我相當認同歐盟主張的多專科團隊照護(multi-disciplinary team)再加上醫病共享決策(shared decision making),不同專科醫師共同討論幾個可行方案,再由主責醫師和病友就疾病風險與診療選擇的利害關係討論診斷與治療方法,這樣的理想不知是否能在台灣健保制度與醫療環境下實現。或許我正在籌畫成立的台灣甲狀腺照護衛教協會未來可以推動這樣的目標,希望有志於甲狀腺疾病診療的專業同仁和正在受甲狀腺疾病(尤其是腫瘤)困擾的病友一起來打拼!
分化不良癌 在 甲狀腺醫者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談碘131治療的輻射安全,碘131用在病人身上主要是甲狀腺癌和甲亢症,用在甲狀腺癌(乳突癌,濾泡癌,分化不良癌,賀瑟細胞癌)的歷史已經70幾年的歷史,到今天仍然是甲狀腺癌手術切除後以及疑似復發或轉移的重要治療方法。放射碘治療的輻射安全有很多相關衛教,但說法上常會讓病友有些困惑,甲狀腺醫者的專科訓練是核子醫學(專攻同位素治療),過去29年常常和不同放射性同位素(藥物,診療後病人,醫療廢棄物和實驗動物)近距離接觸,一直想怎麼讓一般民眾清楚輻射安全的概念,而不是聽到輻射就恐懼,恐懼有一部份是來自物理名辭的陌生,有一部份是過去核災的影響。
首先要解釋輻射的害處要分兩種,一種是明顯和立即或很快就產生的,一種是潛伏的而且不一定發生的,現在"主流"科學上是假設所有輻射都有害,因此大劑量輻射產生明顯傷害,推論小劑量輻射也會有傷害(只是不明顯或潛伏),這種推論的方式在科學論証時常常被質疑,例如長期在背景輻射地區和低輻射曝露工作的人並沒有看到傷害發生,反而比較長壽。有些動物實驗把兔子控制在無輻射環境反而比接受自然輻射旳兔子不健康,所以結論是低量輻射應該是合理可接受的一種刺激。但多少劑量算是低呢?目前沒有研究可以証實。
那現在國際和我們國內的標準是依據甚麼呢?國際有個輻射安全保護的委員會,這些人也比較偏向主流"科學假設所有輻射都有害,因此訂了相對保守的每個人每年容許曝露劑量5毫西弗,這對病人於醫療用途所受的輻射劑量並無限制是不適用,尤其癌症病患接受放射線治療時所接受的劑量遠超過此,這對於輻射工作人員也不適用,但5毫西弗可用在碘131(或者其他同位素)治療後病人輻射安全管理。
接受放射碘治療後病人在一段時間內身上帶著放射碘,除了從身體放射出伽瑪(r)射線,還從排泄物(糞便,尿液)以及體液(汗水,口水,乳汁,淚水等)排出多餘的放射碘,前2-3天的確是要很嚴格的管制污染,七成以上的放射碘在前72小時會持續排放,不管是大劑量(大於30毫居里)或小劑量(30亳居里)前3天都要防止碘131污染週遭的人和生活環境,重點在防污:避免輻射散播。接著身體輻射排泄愈來愈少,病人可以考慮比較寬鬆的管理,重點轉移到殘存在身體的放射碘仍然會射出伽瑪(r)射線,這時候要知道的是每小時會射出多少毫或微西弗的輻射,通常手術切除甲狀腺後,身體會殘留放射碘的器官就是外科醫生切除剩下的甲狀腺組織和正常的唾液腺及胃腺,當然如果有轉移和擴散的甲狀腺癌也會吸收部份放射碘而殘留。
住院或門診接受放射碘治療第三天接受全身掃描,一方面確認病人有無甲狀腺癌轉移其他部位,另一方面也評估輻射排泄情形和殘存的約略劑量。從輻射安全觀點來看,病人身體仍然殘存放射性同位素,被允許在公開場合活動的放射曝露標準就適用前述:
"病人身體的殘存放射碘不能夠讓週遭一般民眾接受超過年限量5亳西弗"
經過一些参數和因子推斷,多數專家同意放射碘治療後病人身上殘存放射性在一公尺測量每小時<70微西弗就可以在一般民眾間活動。(但對於孕婦和幼兒有不同標準)
病友和家屬看完以的文字或者有些概念,但問題是你的主治醫師和醫院有幫病人測量嗎?臺灣有些醫院是沒有測量(而且不在少數),醫師也不願意花時間去解釋。一部份理由是很忙,另一個理由是整個輻射安全規範很保守不見得認同,對於低劑量輻射的傷害因為是潛伏而不一定發生,也有可能不懂(尤其非核醫專科醫師),所以病友和家屬就只能自己摸索了。最近有些病友自己買了輻射偵測器測量,或許提供放射碘治療的醫師要加油了!
分化不良癌 在 甲狀腺醫者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剛才看了一個會診,病友今年78歲,頸部到中隔巨大腫瘤,氣管壓迫,頸及胸椎受侵犯致骨骼破壞,切片病理診斷是乳突癌(但正子影像顯示強烈吸收葡萄糖,所以可能併分化不良癌)。這位高齡病友一直沒有任何症狀,直到最近接受青光眼手術後才發現頸肩酸痛,腋下麻麻的,所以他在神經內科持續檢查,幾天前的磁振造影和後來的正子影像才發現巨大腫瘤已經侵蝕脊椎骨骼,難怪頸椎神經病變如此明顯。
這位病友的另一個診斷是失智症,但當我追蹤病史問他以前是否有甲狀腺問題,他竟然想起民國49年在臺北雙連徐外科局部切了甲狀腺,也不知道是甚麼病理診斷,術後也沒再追蹤,也沒服用任何甲狀腺藥物。家族史也發現他姊姊也有甲狀腺腫。
當年(58年前)他可能就有甲狀腺癌,但也可能當年只是良性腫瘤,但現在已經是很難收拾的情形,除了標靶藥物和電療(緩和治療),直接手術幾乎是不可能切乾淨了!
補充說明: 此次病理切片染色發現bRAF v600E 陽性,所以他甲狀腺癌演變如此是非常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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