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定保送延保欺騙消費者,違法收走契約!】
🔥照著官方資訊,卻莫名喪失保固!
近來有民眾向嘉瑜反應,表示:買TOYOTA RAV4休旅車過了半年,里程僅三千多公里,即接到和泰來電通知回廠進行定期保養,並可參加優惠活動延保一年。車主依據TOYOTA服務手冊中所載之延保優惠活動說明條項下:「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將不適用本延長保證專案,『保證權益將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並依上開「字面意義」理解,不欲於半年回廠定保,只喪失優惠延保資格,但仍應享有「4年或120,000公里」之基本保固。
然以上主張,竟遭和泰告知:如果沒有每半年(無論里程)回廠自費更換機油,就會喪失所有基本保固,消費者無法接受上述說法,並認為簡直是以基本保固來威脅車主回廠自費定期保養並藉此圖利!
嘉瑜透過google、FB、ptt、mobile01論壇等處查找資料,發現許多車主都有類似經歷,但綜觀和泰的主張依據,邏輯上卻根本站不住腳!。
🔥服務手冊內容自相矛盾!
按和泰主張,其取消保固的論據在於:服務手冊中所載之「保證外事項」第10:「未於每半年或一萬公里回TOYOTA服務廠保養同時確認里程,『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者」,而服務手冊屬於購車契約的一部分,故其主張並無不法等語。
但經嘉瑜觀察「同屬契約內容」之準時定保送延保條項,卻又載明「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保證權益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則上開兩條自相矛盾之條款究應如何解釋?難道都是和泰說得算?不僅如此,嘉瑜再調出2016年版服務手冊仔細對照,發現當初所謂「保證外事項」的寫法如下:「變更里程表之行駛里程數,『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
大家發現問題了嗎?原先所定之「任意變更里程表」被魔改成了「未於每半年回廠」,導致後段「『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的文義變得十分詭異,且若未於每半年回廠,但「未致」無法確定行駛里程」,又該如何解釋呢?
經嘉瑜詢問消保處上開條款矛盾之處,消保處亦表示「容有疑義」,再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綜合上述,以上條款解釋當然不可能任憑和泰說了算!
🔥半年未自費更換機油,是否真影響保固?
按服務手冊最後一頁所載之保養內容:「請依照『使用手冊』資料中記載的機油、胎壓、胎紋、冷卻水、清 潔液、雨刷膠條等保養內容,勤加檢查,以防止因故障引發的事故與問題。」經嘉瑜仔細閱讀車主使用手冊中定期保養定義,其中分為「一般使用」及「嚴苛條件使用」,如為「一般使用」之情形僅需於「每一萬公里或一年內」更換機油即可,只有在「嚴苛條件使用」下始需每半年進行更換。
又何謂「嚴苛條件使用」?使用手冊說明如下:1.沒有鋪柏油的道路行駛。2.重負載車輛,使用於露營。3短途行駛且氣溫低於0度。4.長時間怠速或長距離低速行車(例如警車、計程車或挨家挨戶的送貨車)。試問台灣有多少車主平時開車會符合上開嚴苛條件使用的情形呢?
🔥廣告刻意誤導消費者,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和泰在明知上述服務手冊條款自相矛盾的情形下,卻又在「工單」、「貼紙」及「定期保養寄送信函」等文件上,不斷以廣告宣傳其定保送延保優惠方案,且方案內容亦均標明:「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保證權益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
依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則上述和泰不斷宣傳定保送延保優惠方案的同時,卻又在購車後半年未回廠自費定保之情形,取消車主理應享有的「4年或120,000公里」保固,嘉瑜認為顯有違反上開公平交易法之疑慮。
🔥無故收回契約是否作賊心虛?
民眾於購車時,業務員曾說為配合公司既定流程,契約書應交由和泰回收,並以「沒有要賣車的話就要回收」等推託之詞,使消費者同意由和泰回收契約書,然根據經濟部依循消保法第17條授權訂定之「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10條規定:車商本不得回收汽車買賣契約書。
上開收走契約書行為亦於民眾向消保官陳情時,遭消保官當場指證為違法行為,而和泰寧可違法也要收走契約書的動機為何?嘉瑜不禁質疑是否是作賊心虛?
🔥車商不斷推卸責任,消保處、經濟部如何保護消費者?
近年來從福斯DSG變速箱、福特PS變速箱、馬自達CX5引擎漏水……到去年10月嘉瑜一直持續關注至今的TOYOTA RAV4漏水案,車輛製造重大瑕疵案件不斷,在這樣接連出包的情形下,車商竟還妄想推卸自身應負之保固責任,消費者卻常常無可奈何。
嘉瑜在此呼籲消保處、經濟部針對定型化契約條款有顯然違法之情事者,應加強監管,不要再讓眾多車主求助無門。而在保固之外對於車主權益的保障,也期待經濟部能徹底放棄袒護車商的緩衝期,早日使檸檬車條款正式上路!
https://disp.cc/m/163-d8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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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溫層外的故事》──玉山的親子驚魂記
因為周圍有少部分親友知道我在經營登山主題的部落格,所以偶爾會傳一些或有趣、或驚悚的網路文章過來。
由於文章在發布後被噓爆了,有些地方已撤下,但還是可以找到原文跟擷圖,真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特別聲明我不是拿出來再鞭一次,而是希望把他當成匿名的個案討論,也請大家不要太在意他們的真實身分,因為最重要的是避免山難,一味落井下石只顯得幼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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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的主角是帶著3歲女兒爬玉山的雙親,單純從登山口前往排雲山莊這段路,卻意外地險象環生的故事,資訊來源是PTT。
因為父母二人都把登上玉山列為人生必做的事情,也希望帶著3歲幼女一起參與,且認為她已經有能表達自己哪裡不舒服的言語能力。事前一家人走過石門山、七星山、合歡群峰 (想必是不含西峰)等路線,以及國內外數十條國家步道,作為行前訓練。
出發前爸爸興奮得徹夜未眠,凌晨一點從台北開車出發直抵塔塔加就開始行程。天氣型態為雷陣雨、雨伴雪、濃霧,由於爸爸非常堅持前進,沿途眾多山友的鼓勵就收下,勸退則充耳不聞,自認安排了10小時一定足夠。之所以會有這麼多人勸退,主因是一家人的衣著看起來就不合格,而且還帶著幼女同行。
從媽媽的發文中,看得出來她對裝備、路線等一竅不通,衣著連運動品牌都稱不上,背包則是通勤用,也並未向山莊訂睡袋與餐點,只知道山上低溫,甚至沒帶風雨衣。
往排雲山莊的路走到剩3.5K,開始下雨,女兒的鞋子此時意外掉下一座木橋,於是爸爸冒險下橋撿拾,卻在過程中氣力放盡,僥倖地回到橋上。此時大雨落下,他們僅以雨傘遮雨,女兒體力耗盡,必須由爸爸揹著前進。
「我們耗盡身心,若不輕咬舌頭,一秒就能失去意識,坐下就不想再走,只剩意志力支撐著。」九死一生抵達山莊後,爸爸自己肩膀腫痛不堪、雙腳寸步難移。由於現在尚未傳出山難新聞,我猜測他們隔天應該是撤退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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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有點經驗的人都知道他們犯了數量多到不可思議的錯誤,但與其指責家長的愚蠢或拿著火把與稻草叉去獵巫,不如想想為何發生這種事,以及預防的方法。
簡單來說,這只是又一起準備不足就上山的個案,但他們還帶著小孩,讓風險管理上的容錯空間更小。大家都知道網路時代資訊取得容易,應該做點功課就能趨吉避凶?並不是這樣。我們應該把這種「暴衝型」登山者當作一種常態,也就是說,除非回歸到以前強制雇用嚮導的年代,這是無解的現象。
能做的,就只有請政府逐步加重推廣登山安全的力道,降低無頭蒼蠅的孳生機率,但即使做的再徹底,這只可能讓它趨近於零,而永遠不可能等於零。大眾這個群體浩瀚如海,過度自信者大有人在,我們永遠都不知道何時會有人發起神風特攻行動。
所以真的出了事,放輕鬆些,當成必然吧。如果有一天大家都學會從登山者的事前準備程度來看山難,那就是一個山岳國家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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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其他能討論的問題,就是老生常談了,懂得人看了只會覺得無聊,但我這兒永遠都樂於為新手服務。
1. 【攜幼登山的風險分析】
首先我不認為帶小孩登山有什麼錯,只要準備做的足,為何不行呢?但顯然歲數越小,風險就越大,而且何為可承受的風險,實在難以量化。我見過爸爸山友以專業背包(O牌)揹嬰兒爬小百岳,也一樣走過拉繩崩壁路段,只要家長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並無不可。
但由於本案的場景是玉山,一夜未眠直奔登山口(2,610公尺),還要再前往3,402公尺的排雲山莊,明顯缺乏休息和高度曝露的時間,這種情況下可能已經有人會出現輕微狀況了。自識和言語能力都有限的幼童,真的能清楚表達自己的不適嗎?而家長又懂得辨識病徵嗎?有如此剛愎自用的家長,出事也是無可奈何。
再來講家長的部分,孩子自理能力有限,使得家長所背負的責任極大,假如連自保都有問題,不只是失格的登山者,更是失格的雙親。故事之中,光是沒有風雨衣這一項就足以致命,一隻手撐傘也會影響在不平地形上的平衡感 (登山不用手電筒也是同理)。然後我觀察到他們行動速度緩慢,應該也會讓身體發熱也慢,使得失溫的危險更為提升。
再來就是體能上的準備。由於列舉的路線難度偏易,並無太高的鑑別度,而且從家長在行程後段體力耗盡的描述,也看得出來離山難只差一線之隔了。要帶小孩上山沒問題,但請要有能帶他平安下山的實力。
※後來發現有醫師提供專業意見,比我寫的更有參考價值喔:https://www.facebook.com/FMOMdoctor/posts/2736945289869860?hc_location=ufi
2. 【對冒險不切實際的浪漫】
因粉專或部落格的市場需要,許多新世代的自媒體(YouTube、FB、IG、抖音等)經營者,或是自信滿滿的個人,都會刻意強調登山的冒險面與危險面,以吸引觀眾的矚目。獲得讚就像嗑毒品,是吧?我發文讚數少也難免會在意啦,更別說是要以內容賺錢的人們了。
其實從本案的行文中,多少能感受到對「承受風險能力」的自豪感,好像別人都不這麼做,我這麼做卻成功了,就是個值得掌聲的壯舉。假如事主已具有一定經驗,挑戰台灣尚未開拓的高山溪谷或攀岩路線,站在未知的前沿本身就是一種不需言喻的浪漫,即使撤退也是雖敗猶榮,又何須巧言文藻飾之?但假如是過度強調五寮尖、鳶嘴山、劍龍稜等千百人踏遍的「驚險之處」,那麼也只是有心或無心的利用了大眾對山了解有限的情況罷了。
這無奈地反映了台灣山岳媒體匱乏的現狀,我只希望往後傳媒和自媒體上面的知識傳播能做得更好。
所以說,兩位家長假如能潛心從教訓中反省,不要浪漫化撿鞋插曲和自身痛苦經歷,寫成一篇具有教育意義的檢討文,我想就不會遭到這麼大的批評聲浪了。退一百步來說,休閒登山只對主觀有意義而已,客觀上並無任何成就可言,過於浪漫化自己的失誤只會顯得懵懂無知。
話說回來,就連火炎山都能摔死人,又有哪一篇IG上穿運動內衣的照片裡提到要注意地基掏空呢 (不信你去IG搜尋火炎山)?就算提了也沒有用吧,在旁邊立一個「崖邊拍照累積已X死」的牌子才是真的。(離題了)
3. 【體能,從了解自己開始】
計畫想去海拔超過3,000公尺的山峰,又不知道自己體力能否應付的了?首先你需要了解自己的體能大概到哪裡,然後再適當的加強,可以參考以下我的心得 (但為求保險還是先學會登山手機導航,避免迷路吧):
北部建議陽明山東西大縱走,中部谷關七雄,南部雲嘉七連峰(還可以一直接下去)或尾寮山,看一下網路上紀錄的平均完成時間,首先爭取努力達標,然後再試試看能否更快,或是增加負重,並且持之以恆的訓練,切記不能偷懶太久。記住這個快/重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強,而是為了在更艱難的行程中游刃有餘。除非你是天縱奇才,不然永遠都有人比你更快更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郊山爬夠了,不妨找超過3,000公尺以上的步道試試看自己身體的反應,我最推薦一日來回合歡西峰,如果感到不舒服的話,北峰前撤退就好了,可別硬撐啊。任何登山活動都有其風險,建議沒把握的新手攜伴同行,最好是有登山經驗的親友 ... (如果沒有,推薦從商業團開始,或是去報名上商業登山教育課程,培養自理的能力)。
我不是體能至上論者,因為事實證明有許多手段能夠幫助體能普通的山友完成行程,例如免揹團、神隊友、寬鬆的行程安排、挑天氣等等,而登山也遠遠不只是體能而已。可是!體能強一分,安全就多一分也是事實,所以才強烈建議大家平時要保持運動習慣,尤其是耐久力。不能爬山時,也可用跑步來加強或維持心肺能力喔!
朋友都在三角點擺pose拍了十幾張照,有說有笑,你卻氣喘如牛地卡在半山腰懷疑人生,不覺得體能練好才有享受的餘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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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事件,讓我越來越覺得政府應該從全台各地挑選「郊山體能基準路線」,依照完成時間讓人民認識自己的體能層級,再用這個層級對應到大眾化的高山步道。雖然無法模擬海拔的差別,但起碼能給人一個粗淺的印象,避免越級打怪反噬自身。
想像步道口設置一個基準路線對應熱門百岳的解說牌,就可以讓民眾實際體會那個難度在哪。假如嘗試在X小時內完成基準路線就讓他叫苦連天,或是走完後覺得「哇~來回要四趟才等於雪山喔!」,也許就能降低暴衝的可能性。什麼都不知道就上路,那就太遲了。
拿陽明山東西大縱走舉例,就曾有山友說6小時內完成是神腳、8小時以內是勇腳、10小時以內是健腳、12小時以內是普腳云云 (FYI,越野跑最快紀錄是3小時內),其實這種分級方式不少見,但我的用意是以「循序漸進的自我鍛鍊」來讓登山活動更安全,倒不是鼓勵大家華山論劍、盲目求快,可別本末倒置囉!
回想起最初的自己,如果不是出於好奇心上網看行程紀錄 (然後覺得注意事項好多好麻煩還是跟團好了),搞不好一步走錯也會成為暴衝俠啊~~ 要為新手設身處地著想,登山教育才會順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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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三的日常—房租
為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本篇以創作為標題,
若有雷同,純屬虛構,請別吉我。
非經同意,請勿轉載、複製、引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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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事異動,派出所把巡佐缺額補滿,
來了一位身材如彌勒佛、滿嘴黃牙、皮膚黝黑、
服務年資將近三十年的老巡佐─姜佐。
平時與大家沒甚麼互動,多半都待在吸菸區抽菸,
大家共事一個多月,所內的同事仍舊沒記得幾個。
年前最後一次巡邏勤務剛好排到我,
這次的搭檔還有一位高冷系的小學妹,
是趁寒假從鴿籠來實習的小乳鴿,長相清秀,
平常不太說話,也不太搭理人,給人十足的距離感。
這個三人一車的組合讓我有點壓力,但我依舊問起姜佐的故事,
才知道原來在四季分局能幹到巡佐,真的不是省油的燈。
姜佐一開口,滿滿的南部口音讓我倍感親切,
說到前幾年很著名的「醃頭案」和「六張大火」,
都是他經手處理的。
這些案件網路上應該都找的到,就簡單帶過,
但都是經過姜佐口述,與事實不符的部分就當創作吧。
醃頭案的主角是一位擔任廚師的哥哥,
妹妹離婚後長年失業在家又染上毒癮,
在沒有工作的情況下,以十分便宜的價格,
和附近的計程車司機進行援交。
最後哥哥實在看不下去,趁妹妹熟睡時,
用大骨刀砍下妹妹的頭顱,以廚師專業的技術將其骨肉分離,
不著痕跡地將其他部位的遺體丟棄,
再把砍下來的頭顱用鹽醃過後,搭火車南下,
將頭丟棄在某個偏鄉的公共廁所。
新聞報導最後好像是破案了,
不過姜佐卻說,他們調閱監視器,只發現哥哥涉有重嫌,
但到他家中翻遍,卻找不到任何屍體及證據,
哥哥也極力否認殺害妹妹,只承認了丟棄頭顱的部分。
原本打算以毀棄屍體做偵辦,直到姜佐想到一個辦法,
他帶了位一貫道的法師到死者哥哥家中開始作法,
當法師問到:
「你把妹妹的屍體丟到哪裡去了?」
哥哥依舊堅決不鬆口,就在此時,法師有所感應似地擺動全身,
眾目睽睽之下,法師的背部浮出三個明顯的紅色大字:
「在」 「水」 「中」
哥哥才瞬間崩潰,一五一十的全盤托出。
原來將妹妹骨肉分離後,
他將肉屑及部分骨頭丟進專業的絞肉機製成肉沫,
往馬桶及排水孔倒,藉以沖散證據;
而剩下一些較大根,無法處理的則是直接丟往淡水河。
「在水中…」
六張大火則是比較離奇,
那天姜佐和搭檔巡邏,接獲一宗糾紛。
地點是一家麵店,麵店老闆跟一位保全客人起衝突,
當天因為下著雨,保全穿著雨衣想要直接進入餐廳用餐,
老闆請他脫下雨衣再入內,保全拒絕,因而引發口角,
口角過程中保全出拳毆打老闆,老闆以桿麵棍回擊,雙雙掛彩,
到場排解後抄登雙方資料並告知相關權利。
一年後,姜佐收到法院通知書,請他以證人身分出庭,
後來才知道原來當初保全對麵店老闆提出傷害告訴,
但事隔多時,姜佐也不記得當下狀況,便在開庭中照實回答。
出庭的證人中,還有當時在麵店用餐的一對情侶,
男生清楚地看見是保全先出手攻擊麵店老闆,
並在庭中指證,後來法院判了保全敗訴。
保全因此懷恨在心,也不知從哪知道那對情侶檔的住址,
在判決確定一年後,帶著汽油彈,一把火把他們家燒了。
當晚燒死六個人,男方的爸媽、爺爺奶奶、叔叔及女友,
男子則因為當兵不在家而逃過一劫。
「靠北,要放火也應該去燒麵店老闆吧,燒情侶檔幹嘛啊!」
不過姜佐的故事太有趣、有太多可以吐槽的點,
加上講話慢條斯理,時常蹦出奇怪的斷句,
每每都我讓以為他要說什麼爆點,
結果都只是單純接不下去而已。
故事聽到這裡,我又忍不住接下去問他。
「那姜佐,有遇過甚麼…比較靈異的事情嗎?」
「靈異哦,有啊,我自己遇到的。」
姜佐說,那年他24歲,剛結婚,
帶著老婆在某個舊社區大樓租下位於三樓的小套房,
剛入住時發現熱水器太小台了,供應的熱水不太夠,
便詢問房東能否更換,房東也很爽快一口答應。
在換完熱水器的當天,房東看著姜佐悠悠的說:
「熱水器很貴,希望你們可以住久一點,不要像前幾個…」
在入住的第一天晚上,結束一整天的勤務,
疲累的姜佐剛躺上床閉上眼睛,就發現渾身無法動彈,
意識是清楚的,但手啊腳啊都不聽使喚,
好不容易使盡吃奶之力終於起身。
在房間內走走、到陽台抽口菸,讓腦子放鬆,
再一次躺下,閉上眼睛,眼前一黑的瞬間,
一個女鬼的頭便浮現在眼前。
「幹…嚇死人了姜佐!」
看著說到此處便停頓的姜佐,我全身起雞皮疙瘩。
「然後呢?你做了甚麼?」
我問她「祢要幹嘛?」
祂說「我要報案。」
「祢叫甚麼名字?」
「王麗娟。」
「祢要報什麼案?」
「王麗娟。」
「王麗娟是誰?」
「王麗娟。」
「祢要我怎麼幫?」
「王麗娟。」
當姜佐問到這裡,他的手機突然鈴聲大作,
接起來後是感情很好的同事,劈頭就對他大罵
「幹,這兩小時你死到哪裡去了,電話都不接!」
姜佐說他的手機24小時不會關機的,
剛剛在黑暗中問了女鬼五個問題,就過了兩個小時,
期間他的手機完全沒有訊號、也沒有任何未接來電。
從此之後,王麗娟到哪裡都跟著他、吵他煩他讓他不能睡覺。
「晚上直到凌晨五點才消失、下午一點她又出現。」
先不管為什麼是這麼不乾脆的時段,
我沒有打斷姜佐,讓他繼續往下說。
有一次姜佐上夜班,白天在家裡睡覺,
夢到自己在家中房間整理東西,在經過廁所時,
撇見廁所內有一張辦公室用的旋轉電腦椅正慢速旋轉著,
突然轉過來面對他,而王麗娟正坐在上面,
以一種極為恐怖的表情,齜牙咧嘴對著姜佐笑著。
「咿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姜佐立刻嚇醒,發現自己被冷汗給浸濕了,
然後,廁所就傳來沖馬桶的聲音…。
過兩天,姜佐放假到南部找朋友,向朋友抱怨此事,
朋友推薦他去一家有在問事的宮廟,看看能否協助處理。
前腳才剛踏進廟門,裡頭起乩的乩童就大聲吆喝:
「你的朋友在門口等你!」
原來祂跟著姜佐到處趴趴走,
扣掉去警察局上班的時間外,無時無刻跟著姜佐。
「那我怎麼辦?」姜佐焦急的問,
「我看你燒點金紙跟衣服給祂吧!看祂願不願意離開!」
語畢,姜佐連忙照辦,選了個當時最流行的碎花洋裝跟花布鞋,
還有一大疊厚厚的金紙,一邊碎念一邊點火,一次全丟進金爐。
過了一個禮拜,狀況都沒有改善,
依然被王麗娟惹得不得安寧、日漸消瘦,
姜佐只好再一次下到南部公廟詢問乩童。
才剛停好車,還沒進宮廟,乩童此時站在門口:
「你上次是不是燒了一套碎花洋裝給祂?」
姜佐愣住,他怎麼知道?
「祂現在穿的很開心啊,不過金紙祂沒有拿,」
「現在整疊丟在你頭上說要還給你呢。」
姜佐只覺得好氣又好笑。
實在搞不懂王麗娟的來歷,也不明白祂究竟要做甚麼,
只講了一句「我要報案」,神通廣大的姜佐也是一籌莫展,
偶爾王麗娟還會像小女生一樣鬧脾氣,讓姜佐無可奈何。
「你知道有種東西,叫做淨香嗎?」(發音為 jinˇ hiu-)
姜佐突然停下來問我,
「是類似檀香嗎?」我回答,
「類似,就是很乾淨的東西。」
「一般來說在告別式、或是搬新家的時候用的,」
「只要乾淨的地方,淨香燒起來冒出的煙就會是白色,」
「反之,就會是黑灰色。」
有一次姜佐拖著疲憊的身體在上班,老婆打電話給他,
說家中的廁所傳來兵兵乓乓的聲響,
好像有人正準備拆房子。
「老婆,你把櫃子上的淨香點起來,在房間繞繞。」
姜佐在電話中指導著她並說道:
「如果冒出來的是黑煙,老婆那我看你還是先烙跑吧…」
就這樣,姜佐與老婆在那間租屋處跟王麗娟相處了兩個月,
實在不堪其擾,和房東攤牌後就退租了,
不過說也奇怪,王麗娟就再也沒有糾纏他們了。
「我後來想想,祂也不是想報案,」
「祂根本就是想要把我趕走而已吧,幹!」
姜佐碎念。
後來跟當時的同事討論起這件事,
才發現原來那一整棟似乎都有一樣的問題,
住在四樓的同事說他住進去第一天就遇見一位年輕男鬼,
剛開始也是處處刁難、處處騷擾。
直到同事找道士來跟男鬼交涉,
雙方達成協議,約定每月一號燒十萬金紙給祂,
之後他倆也倒相安無事。
直到某月月初,同事因為應酬續攤喝個爛醉,
回到家就醉倒,忘記將約定好的金紙燒給祂,
隔天下樓梯時突然踩空,從四樓跌到三樓,把左大腿骨跌斷了。
後來同事每月一號都慎重其事地燒金紙,
直到有一天晚上睡覺夢到祂,祂滿足地跟同事說:
「我隔天就要準備去投胎了,以後不用再燒金紙了喔!」
「啥小啦!」
聽到這裡整車哄堂大笑,後座的學妹更是笑得花枝亂顫,
「姜佐,我知道了啦!」笑完後我恍然大悟,
「王麗娟應該是包租婆啦!祂想跟你收房租對不對!」
姜佐瞇眼露出意味深長的一笑,搔了搔頭,說他也不知道。
巡邏表剛好簽完,勤務也差不多一段落,
我慢慢把車開回春天所,停靠邊後讓姜佐先下車,
姜佐下車後學妹突然從後座湊到我身邊興致勃勃地問我:
「學長,姜佐說的是真的嗎?」
「這個…我也不知道,但我覺得滿好笑的就是了。」
面對突如其來的接觸我有點措手不及,學妹又開口:
「學長,那你知道一線三的日常嗎?PTT的那個」
「呃,有看過,他好像被水桶了不是嗎?」
「把姜佐的故事投稿給一線三好了,好像很好玩!」
語畢,學妹自顧自地笑著下車了,留下嚇出一身冷汗的我。
#我寫他們的故事
#他們過自己的人生
#一線三的日常
Written by 一線三
Edited by Mo
Refine by Pika
Post by M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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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有寫像這樣輕鬆的題材了,
回顧早期的作品,其實也蠻喜歡這樣的風格,
希望各位還能接受。
祝福各位新年快樂,希望所有願望都能實現,
也希望各位身體健康、事事如意。
啊然後,關於上次被水桶的事情,
已經和板主進行過申訴及溝通,
無奈板主維持原判,我方也尊重判決。
所以這次選用分身帳號發表作品,
畢竟板規是允許分身帳號發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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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56章最後我真的是太震驚了
這真的刷新我的三觀
一個解謎解了大半檔的藍衣蒙面人是誰 無相塔是誰操控
在完全沒有任何逼迫下 就自己將身份昭告天下 這到底算甚麼
這樣完全在否定前面4.50章的劇情你知道嗎
我看到這裡真的覺得超扯 夏承凜就這樣把王牌亮出來(重點是副尊超他媽醜)
從有無相塔以來 給了你霹靂2.30章的時間演怎樣威猛,偏偏一直拖戲
拖到現在,對啊 時間不夠啦 剩下6章了 怎麼辦,大家好像都不關心了
那就趕快揭露誰是藍衣人混過去好了
幹 這種表現手法真的是超級爛!超級!爛!
我前面被御龍主帥到還有佛劍跟罪佛對戲的好心情都不見了
雖然我覺得主要根源還是突然跑出個御龍主 把問奈何跟無相塔的戲份直接搶走
變成大概3.40章那邊的結尾永遠是青陽打黑青陽
媽的 每個禮拜結尾都一樣 跟前半段的結尾都是去封印虛無一樣
明明就不是演60章的劇情 卻硬要塞滿60章的劇情好像也很多
然後還有意義不明的君奉天出來刷存在感 仙魔時期都沒甚麼感覺你跟雲忘歸很深厚的感
情
人家死後就突然感情爆發 還花了好幾個禮拜演
莫名其妙對決夏承凜 被幹掉 又休息 浪費時間 操
最後說到問奈何 我真的太失望了 我真的很期待這個角色 結果…唉
真要我說 魔封前半段的問奈何跟後半段開始的根本不像同一人
前半的問奈何作風超果斷速決 想要的不擇手段到手
無相塔出來後 整個扭捏到不行
戲份被邊緣化後整個慘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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