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本院因為同仁生涯規畫將再新聘社工員(師 ) ... 憑)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惠蓀堂4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心理師」。 ... <看更多>
台中市 專任輔導教師工作內容 在 Re: [國中] 請問專任輔導教師的工作內容- studyteacher 的推薦與評價
然後一級輔導成效不好需要轉介的,轉介到2級輔導(也就是兼認輔導教師這邊) 目前台中市政府規定一級輔導至少要做6節,2及輔導至少要做5節,才能繼續再轉介到3級輔導。 ... <看更多>
台中市 專任輔導教師工作內容 在 Re: [請益] 請問國中專任輔導教師節數- 看板Teacher 的推薦與評價
目前輔導教師減課方案是由教育部直接補助經費(不論專任或兼任),
簡單講就是在執行教育部的專案,所以誰出錢誰是老大,
有問題應該以專案上司要你做的為主(這邊應該是各縣市教育處的主辦人員)。
至於各校輔導教師要怎麼工作,工作內容、職責等細項,
很可惜的是教育部目前還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與作法阿
(所以各學校輔導教師一定要自己積極的向上反應(這邊的上,當然不是你們學校
的輔導主任了,因為靠他,肯定凹你凹到死,所以這邊的上級,指的是
教育處承辦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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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整理一下現在各校輔導教師工作內容:
1.個案諮商輔導
2.團體諮商(小團體)
3.正課(兼任教師還是必須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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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各校輔導教師工作安排方式:
1.凹到死
只要學校有個案,就凹輔導教師凹到死,沒有上限。
這一種當然不合理,領同樣的錢,怎麼可能會有這種工作方式。
身為廣義公務員,當然要以公務員的方式來處理。
2.一節換一節
專任輔導教師比照科任,國小20節課,專任教師就是上20節課的諮商。
兼任輔導教師則是減幾節課就諮商幾節課(以國小減2節課,就諮商2節課,
國中兼任減10節課,就諮商10節課。)
上課內容包含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不管哪一種,就是一次國小40分,國中45分,
一週上滿20節(國中兼任上滿10節,國小兼任上滿2節)。
(有的縣市科任是19節,就比照19節辦理,例如台中市)
這一種是兩不吃虧的安排方式,輔導老師也沒爽到,學校也沒多吃到輔導老師一堂課。
這一種也算是比較常見的安排方式。
簡單講:這一種安排就是同樣上20節課的意思(兼任10節、2節),
只是上的是諮商課(個別諮商課程或團體諮商課程),專門的一堂課。
3.輔導主任安排有案子才接,但一週不超過科任的20節課(兼任10節、2節),
一次還是按照小學40分,國中45分上課。其餘時間支援輔導室需要的相關輔導
業務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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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邊比較推薦老師您可以用第二種方案跟學校輔導主任談,請他依此原則
訂出你們學校輔導教師工作設置辦法及工作內容。
這樣兩不吃虧,你也沒佔學校便宜,學校也沒佔你便宜,如果他要求你多上課,
多接個案,可以請他上攻聞到教育處請示上級如何安排輔導教師工作內容,
如果他不上公文,你也可以自己寫簽上公文。
這樣可以避免你被凹到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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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另外提幾點:
1.輔導工作是三級預防制:
導師屬於第一級,輔導教師屬於第二級,醫院醫師、社工屬於第三級,
所以不是所有導師丟出來的個案,輔導教師全部要接(起碼要家長諮商同意書的
才能接),至於篩選工作(那個需要進入二級輔導),可以在該校行政會議或
校務會議提出來討論。
反正一個專任教師就是一週20堂課,至於接幾個個案或小團體,那就學校老師一起討論,重點就是要經過篩選,排出優先輔導學生的順序,
弄出一個優先進入二級輔導的順序,並且依照順序經過家長、學生簽同意書後把你的
20堂課填滿即可,超過20堂課還有必須輔導的學生,還是就停留在一級輔導,
例如:
(1) 一個個案以結構性6~8次輔導流程來算(或是一個小團體),
一次上課40國小分或國中的45分一週一次,
一週一次,一學期20週(教育部也只補助20週),也就是一學期總共要上400節課,
則一個專任輔導教師一學期大約可以接50~68個個案或小團體。
(2) 國小兼任輔導教師減2節課,那一週就上2節諮商課(個別或團體)
一個學期就是上40節課(約5~7個個案)
2.輔導教師工作仍受心裡師法規範:
教育部目前沒有明確定出輔導教師工作辦法(簡單講就是教育部放著讓輔導教師自己
去闖蕩),不過通常這樣也表示出事了會馬上來批判你,記你過、免職之類的...
所以現階段的輔導教師千萬要先自保,才去輔導。
不過經過專業受訓的輔導教師,千萬要知道雖然教育部沒有定工作辦法,
但是心裡師法裡面可是有明確規範從事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必須遵守的事項,
以及違法事項等。
所以受過專業訓練的你,千萬自己要熟知這些法律(不知道快點上網去查一查,看清楚)
當中有幾項輔導教師千萬要注意的是:
輔導教師雖然沒有心理師資格,不過要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還是要家長、學生同意,
(因為高中、國中、小學生未成年,所以不能像已經成年的大學生諮商辦法,
只要經過學生同意就進行諮商,而是必須經過家長(監護人員)、學生同意才能
輔導師商。
所以輔導教師自己要去做同意書的表格(或是網路找別校的去修改),加上家長同意欄,
千萬不要輔導主任、各班導師推過來,就安排學生諮商,這樣可是違反心裡師法,
(雖然輔導教師不是心裡師,但是法律上還是受到心裡師法的規範喔)
擅自做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沒有家長+學生同意,萬一其中有一個家長或學生不爽,
告上法院,輔導教師有很大機率會被告死(誰叫教育部擺爛,沒有設置辦法),
所以這一點千萬要先自保。(因為告的是輔導教師,實際上有諮商行為的也是輔導教師,
所以輔導主任、校長、導師不會有事,因為不是他們做的,所以不要傻傻的案子來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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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大概是目前輔導教師工作現狀討論(各校作法不一,但可以取一個平衡點跟
學校討論,這樣雙方比較能接受)
※ 引述《whathell (what)》之銘言:
: 各位好
: 小妹今年有幸通過國中教甄成為輔導教師
: 目前在學校擔任專任輔導教師,只需接個案,無須上課,零鐘點
: 小妹對於【專任輔導教師】的職責不是很清楚
: 想請問板上同是擔任專任輔導教師的前輩
: 一、請問各位的工作內容為何?
: 除接個案,還須帶團體或上課嗎?
: 個案數有規定嗎? 一般專任是20堂課,是怎麼換算成個案數呢?
: 還是無論多少都是專任輔導教師的職責呢?
不用去算個案數,指數節數即可,一節等於一節,一週就是20節課。
: 二、國中小教師明年開始要繳稅了
: 現在已經初步確定 導師、專任、行政 都可再減兩堂課,
: 所減2堂課可變成兼課,鐘點費等於是拿來貼補需繳的稅金
: 但專任輔導教師無鐘點,只接個案,不需上課,
: 在減課這部分,各位的學校有什麼配套措施嗎?
: 個案可少接2個嗎? 還是另有鐘點費貼補呢?
如果以上述方式明確的一節等於一節課,則減課方式也一樣減課。
: 三、專任輔導教師,現在有什麼明確的法規規定其工作職責、工作量嗎?
: 因為現在似乎都是各縣市學校自訂,我問過一些朋友
各校沒統一,教育部也沒統一。
: 有些學校是1堂課換1個個案,20堂課就20個個案
: 有些學校是20堂課換14~16個個案,
: 一些是無論個案多少都是專任輔導教師要接...(小妹遇到就是如此)
不要用個案數來算,用你要上課的堂數來算就很公平了,反正你就是一週上滿20節課,
兩不相欠。
: 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感覺上就是看運氣,看學校體不體諒輔導教師
: 小妹遇到的就是無上限的個案量,接到手軟
: 又是菜鳥,很無助,輔導主任又.......
: 只好在這裡發問,希望能先了解其他學校的狀況,
: 才能有實質數據提出來與輔導主任協商
: 拜託大家多分享,拜託!!
: 謝謝n次方!!!
廣義公務員就是凹底下的凹到死,所以你自己不發聲的話,是不會有人幫你講話的,
但是面對上面老鳥,你也不用想要拿他們好處,想說可以少上一點課,這些老鳥不可能
讓你那麼爽的,所以就用課堂數來算即可。非常公平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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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輔導,團體輔導還是受到心裡師法的規範,一樣要家長、學生同意書,
對於輔導老師才會比較保險。
所以這邊根本就是教育部沒有訂出辦法,所以嚴格的講,輔導教師在學校進行
輔導諮商工作並沒有法律依據。(教育只有公文說幾班學校要成立多少位輔導老師)
可想而知,這些輔導老師一旦出問題.....自己看著辦吧!
※ 編輯: capik 來自: 203.70.222.138 (11/28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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