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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1:二二八事件爆發於2月28日。
事實:
天馬茶房的緝菸事件,是發生在2月27日。官方之所以用2月28日命名二二八事件,是因為就在這一天早上,民眾闖入專賣局台北分局,當場打死2人、毆傷4人。隨後並繼續前往總局和前後任的專賣局局長私宅行兇,只是因總局已有防備、前後任局長也正好不在家中,才沒有釀成慘劇。2月28日,是群眾開始無差別使用暴力的開端,這是「二二八」的原始意義。
不同的團體,對於同一個事件,就會有不同觀點。好比說共黨系統謝雪紅的「二七」部隊,就是以2月27日來命名的,他們當然不會承認28日群眾有什麼不合理的行為,要說群眾的道德至高點,拿27日的事情來講才是名正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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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2: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是專賣局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
事實:
當時被追打的,反而是專賣局的查緝員與隨行警察。
延伸資訊:
我們現在認知的天馬茶房緝菸事件的樣貌,主要是來自一個藝術作品,也就是黃榮燦所製作的版畫「恐怖的檢查」。在版畫中,我們可以看到主動朝著民眾開槍的便裝緝私人員,也可以注意到,畫面中也有一群手持長槍、身穿制服的人,用槍托敲擊民眾。民眾則毫無招架之力,只能逆來順受。
實則現場的情況是完全相反。
從法庭供詞還原案發現場,6名查緝員、4名警察,並非人人帶槍,這是因為陳儀禁止在市內查緝時帶槍,偷帶的拿的也是手槍,不會大張旗鼓持長槍。他們來到天馬茶房時,就跟我們現在看到警察在夜市抓攤販一樣,警察還沒到,攤販早就望風而逃,只是當天逃得急了,地上滿是私菸,而林江邁一介婦人,跑得慢了,這才被抓到。
在發給林江邁收據的同時,旁邊已經有人開始鼓譟不滿,並扔擲石頭物品,一名查緝員急忙甩開抱著他不讓走的林江邁,這才用槍托敲擊她頭部,他在法庭上辯稱林江邁可能是被旁人丟的石塊擊中,但法官沒採信,判了他4年6個月。
要知道,故意傷害罪法定刑度是三年以下。刑度頂天,再加上公務員身份加重二分之一才會判到四年六個月。在刑法中,殘人肢體或五官致難以回復正常的傷害行為會被歸類為「重傷害」,除此之外從皮破擦傷到摧筋斷骨的事件就會落入普通傷害的範圍。而以槍托擊傷頭部在普通傷害的刑度要能頂天,這並不能算是很尋常的裁量。
另一名被群眾追打的查緝員,姑且不論他是鳴槍示警誤殺路人還是慌忙逃命中還不忘蓄意謀殺了一名看熱鬧的民眾,同一個審判庭中,他居然被判了死刑(上訴後改判10年)。過失致人於死的刑度是兩年以下,故意殺人罪才是十年以上。無論是死刑或十年以上徒刑,這是故意殺人罪才會達到的刑度。要判到死刑,更是必須其行為達到窮凶極惡、人神共憤的程度。而地方法院做出的死刑裁判,與其說是針對事實的量刑,更像是對民眾訴求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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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3:二二八事件是外省人與本省台灣人之間的衝突。
事實:
狹義的二二八事件,是台灣的資產家與圍繞著資產家謀生的底層民眾,反撲左派計劃經濟性格強烈的陳儀政權。而同樣是本省台灣人,農民、工人就沒有參與進來。
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還要包括了「反對陳儀的陣營」與「陳儀政權」之間的鬥爭,以及「反對陳儀的陣營」他們彼此之間的內鬥。而反對陳儀的陣營中,並不只有本省台灣人;站到陳儀這一邊的,也並不都是外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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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4:二二八事件起因是「官逼民反」。
事實:
官逼民反說,無法解釋為什麼台灣的農民與工人並沒有參與動亂,甚至到了事件後期,工人還站到了陳儀這一邊,跳出來反對由民間組成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所擬定的處理大綱。
而既然衝突的雙方從來也不是「本省與外省」,則官逼民反說,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暴民不只是攻擊官署,還要針對性的攻擊外省人。
延伸資訊:
天馬茶房周邊是私菸銷售的大本營,有銷貨當然就有供貨的,有供貨的當然就有走私的,走私當然不會空船而歸,他們也會把本地貨運回去賣,整體是一個跨境的走私集團。與台灣對接的,主要是對岸的福州、廈門,另外還有香港、沖繩、日本、朝鮮,最遠也有中國東北。
你可以注意到,這些地方都是二戰時大日本帝國的勢力範圍。走私集團最早的源頭,可以追溯到五四運動時所盛行的抵制日貨運動,導致日貨進口地下化。當時日本對中國還享有領事裁判權,大量的台灣人就以日籍的身份,進入中國沿海的城市大搞偏門,中華民國的警方抓到了,
也只能送當地領事館。中日關係惡化後,日本政府繼續支持這些人在沿海的武裝走私活動以打擊中華民國的關稅收入,因為關稅收入是中華民國當時僅有的穩定歲入。早在此時,台灣的走私集團,就和時任福建省主席的陳儀,有過精彩的交手紀錄,走私集團一度幾乎被消滅。
1941年中華民國對日正式宣戰,撕毀《中日通商行船條約》,廢除領事裁判權,但此時沿海城市基本都已經被大日本帝國佔領,走私活動更為直接。在長達二十多年的過程中,兩岸的資本家建立起了檯面下的通商管道,這個模式在戰後繼續運轉,只是台灣已經易主,原本支持走私的大日本帝國已經垮台,換了走私集團命中的煞星陳儀上台。在陳儀延續日本時代的政策,以專賣收入作為台省主要財源之一的大方向下,陳儀嚴打走私的作法,就激起了走私集團的反撲。
這就是我們在事件初期中看到的,專賣局受到民眾針對性的攻擊。
這些人中有一大部分是在中國沿海做偏門的,在戰後滯留中國沿海各城,遭到當地居民與政府報復性的清算,在官民聯手迫害下,狼狽逃回台灣(他們並不知道經費與美方船隻是陳儀安排的),也因此在二二八事件中,特別針對外省人攻擊。
在事件的初期,準確的講是1947年的3月2日以前,陳儀就透過當時的商會會長蔣渭川,以絕不追究個人刑事責任的優厚條件,勸退了其中的絕大部分。狹義的二二八事件,到此基本算是結束了。
而陳儀拿這批人束手無策的狀況,暴露了當時陳儀政權實力的空虛,反對勢力趁機蜂起,這就是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這些人中,有表面上是台籍日本兵實際由共產黨領導的、有潛伏在三民主義青年團中的共產黨份子、有美國支持的知識份子、有國民黨內反對陳儀的派系、有親日的勇武派、有地方的實業家、有前述的走私集團、有因為侵佔日產與陳儀政府發生糾紛的……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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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5:戰後,外省人抱持勝利者的優越感,對於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
事實:
當年中華民國派來接收台灣的外省籍官員,都是與日本有深厚淵源的人,與說日語的台灣人溝通,完全無障礙。陳儀本身更是如此,他不但早年留學日本,娶了日本太太,他在來台灣之前的福建省主席任內,就飽受輿論攻擊他「親日」。任台灣行政長官時,還因為留用日本人太多、又把日本時代的台籍官僚(含警察)大部保留了下來,被台灣人一狀告到蔣介石那邊,說他重用日本人、歧視台灣人。
對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的,主要是兩種人,第一是當時的本土派,特別是在日本時代大受迫害的本土左派。第二,則是堅定的親日份子,他們看不慣那些原本在日本政府服務、卻跑去中華民國繼續做官的叛徒。
延伸資訊:
弄清楚這一點,就不會弄錯像是陳朝輝這種案件。
陳朝輝,台北工業職業學校礦冶科畢業,自己與妻子兩人在日本時代都是國語家庭出身,父親為日本早稻田大學的畢業生。陳儀治台灣後,陳朝輝受到臺灣省煤礦公司基隆煤礦的重用,在1946年11月升助理工程師。二二八期間,在21師尚未登陸前,曾經收留一對外省夫妻在家裡避難。3月14日,陳朝輝回煤礦公司上班,遭到身穿黑色軍服、說日語的數人帶走。屍體發現時是用日本軍用綁腿布矇眼,嘴中塞棉花,手反綁在後、絞鐵絲,腳也用鐵絲綁著,還綁一塊石頭。(資料來源:《基隆雨港二二八》,頁58-60)
現在主流見解卻還是認為此案是國軍整21師在清鄉時幹的,連家屬都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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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6:國民黨政權以「漢奸罪」清算原是日籍的台灣人。
事實:台灣人「不適用」漢奸罪。
為此,司法院還曾在民國35年做出了一則司法解釋,明令:
「台灣人民於光復前已取得日本國籍,如在抗戰期間內,基於敵國人民之地位,被迫應徵、隨敵作戰,或供職各地敵偽組織,應受國際法上之處置,自不適用懲治漢奸條例之規定。」
事實上,當年陳儀是用的是戰爭罪,而不是漢奸罪,來處理像是辜振甫、葉廷珪等人涉及的案件。
差別在於,漢奸罪會連帶沒收財產與禁止擔任公職(即使無罪亦禁止擔任公職,這是因為有所謂雙面諜的狀況)。這就是為什麼現在辜家依然有錢,而葉廷珪後來可以馬上出來選舉。
在當時的人眼中,用戰爭罪處置這些人,其實是一種把這些人保護起來、免受戰後仇日者迫害的做法。
由於陳儀是台灣行政長官,權力比一般省主席要大得多,如果他願意的話,他是可以發布台灣一地適用的法令,真的把這些人以漢奸罪處斷。但陳儀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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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7:外省人壟斷權位,台灣人因為不會講國語而被歧視,難以擔任公職,擔任公職的,薪水也只有外省人的一半,差距比日本時代相較於日本人還大。
事實:
相較於日本統治時代的五十年,台灣人擔任公職的比例,無論是高中低階,在中華民國時代的第一年都是瞬間爆量。日治末期,台籍僅佔整體公務員的55.53%,這個數字到了二二八事件當時,已經來到了72%。
國語、中文不好沒關係,只要肯學,陳儀大量開辦了在職中文補習。此外,當時的政府公報都是中文、日文雙語發布。反而是因為當年公務員待遇不好又經常欠薪,大量的台灣人寧可待在民間也不願意繼續擔任公務員,這個現象最明顯的是在醫務人員,還引得長官公署發布署令,棄職或違法兼職的醫務人員,不發給開業執照。
值得一提的是,維基百科中的二二八事件條目中,引述李筱峰《解讀二二八》,稱:
「監察委員何漢文在1947年的調查報告中即指出:『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這是一段偽造的資料,何漢文根本沒有說過上面的話,他原文反而是「稱讚」長官公署時期任用台胞狀況已經大幅改善:
「此固較之日本時代十一萬公務員中僅有台胞簡任者一名、薦任者六名已顯有進步,然此後台省既重歸我國國土,自應設法培植其本省高級幹部人才,以求糾正過去之偏頗現象也。」
(資料來源:〈臺灣二二八事件(2)〉,《國史館》,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02/0031)
至於薪水的問題,由於薪津都是法定給予,並不會出現同一級職,只因為省籍不同所得就有差異。
延伸資訊:
硬要說的話,同一級職的台籍公務員與外省籍,要新津出現差距,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領外派加給的外省人。但這一種人僅限於受長官公署出具公函特別邀約來台任職的外省人,台籍非外派,當然沒有加給。
第二種,是因為部分在台機關,是中央機關,好比說郵政。由於中央不像陳儀那麼好說話,堅持這些郵政人員必須先通過考試才能任用,雙方就僵持在那邊,在爭議解決之前,為了維持機關運作,只能先將這些人先掛在省底下臨時僱用,這部分的確就會出現「臨時雇用者的薪津」與中央「正式雇用者的新津」有所差距。但這也僅限於中央在台機關,並且也不是因為省籍差異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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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8:來台的外省官員都貪污腐化。
事實:絕大部分的所謂貪污案,都是張冠李戴。
這些不只職稱、事件,連名字都會寫錯的報導,之所以能夠引用至今,是因為這些報導並不是登在台灣境內的報紙,而是透過共產黨的宣傳系統,發布在上海。當年的上海民眾並不了解台灣的政局,後來台灣的黨外人士不知為何又大量引用共產黨的宣傳資料來理解二二八事件,所以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延伸資訊:
最明顯的例子,是所謂的「李卓芝貪污案」。
這個案子是要指控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擔任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的任上盜賣印刷機、貪污兩千餘萬的事情(請參閱維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條目)。
事實上,李從未當過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他是專賣局台北分局的分局長,上任幾個月,就因為沒能留住日本員工和發生一件底下人的貪污案而引咎辭職。在他辭職的時候,印刷紙業公司(那時還不叫這個名字)還未成立,還是日本員工繼續經營的監理階段。印刷紙業公司(昭和纖維加臺灣紙業株式會社)的總資產價值大概只有44萬台幣左右。
而且此人也不叫李卓芝,他叫李卓「之」。
原始爆料者寫錯後,後面所有人不查證照抄,這個「之」就一路錯到今天。台灣本地的報紙有提到此人的可都沒寫錯。這個案子在台灣本地的資料不存在。
其他如葛敬恩侵吞黃金案,侵吞黃金的其實是美軍。在上海變賣,所以案件從上海紅回台灣,台灣人並不了解。此軍官最後在美受審,日方證人,也就是送黃金的日軍,也押到了美國作證。辯方律師攻擊日軍對美軍有偏見,供詞不可信,最終陪審團沒能達成一致決,差兩票,嫌犯無罪獲釋,此事不了了之。日本人想在遣返中間得到方便,行賄一個地方官員、還只是個秘書長,根本無用。
再如陸桂祥夥同裘區長變賣日方物資獲利5億元台幣(一說1億)、放火燒縣政府煙滅證據案。
此案件是上海媒體爆料的,用的幣值是「法幣」,現在幾乎所有引用的人都將它自動換成台幣,也就是誇張了30倍到50倍。當年度台北縣政府總預算僅有2億台幣。
此外,縣政府失火,是貪污案件見報之後4個月才發生的事情,而且起火點是三和銀行,縣政府是被波及的。
陸桂祥的案子,其實是原告變被告。
縣長舉發底下的區長貪污,區長逃回上海後,上海媒體(上海聯合晚報,背後金主為中共上海局)再爆料這些貪污都是縣長指使區長幹的。
這名區長,是如假包換的共產黨員,化名裘伯紀,本名裘振綱。此人大有來頭,因為他的媽媽是辛亥革命元勳尹維峻,包括裘自己和他的妹妹,都是忠實的共產黨員。妹妹化名「左克」,就是「左派布爾什維克」,1941年跟日軍作戰死於河北,才21歲。這樣一個有字號的角色曾經來過台灣,台灣幾十年來居然無人發現,可謂無能。
而會引述以上這些案件,用來論證長官公署官員貪污腐化的人,他們最原始資料來源,其實都同一筆:
張琴,〈台灣真相〉,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1991年版,頁141-143。
執筆的人叫做張琴。但這是筆名,他真名叫做胡允恭。長官公署時期化名胡邦憲來台任職,擔任宣傳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出版組主任,他來寫長官公署貪污,感覺上就成了長官公署內部的人爆料自己人貪污,實則他是資深的中國共產黨員。
他透過共產黨在上海的地下刊物《文萃叢刊》發表,反正是在上海爆料,隔著台灣海峽,上海輿論界也搞不清楚臺灣到底怎麼樣。我們現在也輕信他的資料,只是以前上海人隔著的是空間,我們隔著的,則是時間。
(資料來源:胡允恭,〈臺灣二二八事件真相〉,收錄於李敖編,《二二八研究續集》,頁23-50。)
而真正比較確實的貪污案,基本都是監察院自己舉發的,後來有些判有罪,而一般會被引述的,反而是那些被判無罪的,而且幾乎不見有人會去看判決書,去了解一下為什麼他們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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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9:外省政權掠奪台灣的物資。
事實:由於美國不願意讓日本負擔戰爭賠款,因此將海外的公私日產充當戰爭賠款賠給了中華民國。
延伸資訊:
日本的戰爭賠償問題,最早可追溯到〈波茨坦宣言〉。該宣言確立了索賠兩大原則,即要求日本以工業設備及產品等實物賠償、賠償應以日本人民能維持合理生活水準為前提。
1945年9月3日,國民政府以備忘錄,向美國大使館聲明中國政府決定沒收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以及日本在華經營之事業,以抵償日本侵略所受之重大損失。美方回以「關於日本在華公私財產,對中國政府將之沒收一事並無異議。」
(資料來源:秦孝儀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四)》,頁35-36)
而日本在台灣之公私財產能否視為上述所謂「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中國戰區美軍總司令魏德邁為此請示美國陸軍部。美方則回覆,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對台灣地位的安排,台灣視同其他日本在中國的佔領區一樣,業已回到中國的控制。
(資料來源:陳翠蓮,《重構二二八》,頁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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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10:國軍駐軍軍紀敗壞。
事實:
部隊一定會有軍紀事件,但客觀地來說,當時所謂軍紀敗壞,並不見得真的是軍人所為。因為當時正值戰後,大量軍人被裁員,而許多並非軍人的平民,也喜歡穿著軍服到處走,甚至是打著軍官之名招搖撞騙,舞刀持槍者亦所在多有,一般老百姓根本難以區分真假。當時的國民政府、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都曾經下令嚴查,禁止一般老百姓穿軍服逛大街。
而那些由真正軍人犯下的嚴重軍紀事件,當事人幾乎都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受審後直接槍決。
延伸資訊:
軍服除了耐穿之外,由於當時大眾運輸都有軍人票,只要穿軍服、或是假借復員返鄉的名義,就能獲得許多優惠,因此大家趨之若鶩。
「案准國防部本年十一月廿九日勤憲軍字第二八一四號公函開:「查取締非軍人穿著軍服,迭經政府明令禁止,並飭由憲兵司令部登報公告在案。近查,軍人服制改革以來,各地文職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學生,競好奇異,常有穿著軍服及類似軍人服裝者,實屬淆亂軍容,亟應禁止。除分別函呈外,相應函達,即請通飭嚴加制止為荷」等因;奉此,合行電,希遵照。」
(資料來源:〈電各縣市政府為奉令制止公教人員穿著軍服,轉希遵照〉,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公報,36:夏:1,頁14。)
另引三則民眾冒充軍人犯案的報導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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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本市近常發現有冒稱憲兵之歹徒,持刀執械,藉搜查密藏武器名義,侵入民家行劫。憲兵隊據報,派員嚴密調查,於十月九日有流氓林軍先一名,匿局本市北門街民義旅社,冒稱憲兵特派員,犯案累累,作惡多端,已由憲兵隊捕送有關機關究辦。(資料來源:〈冒稱憲兵,歹徒就逮〉,《民報》,194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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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訊】在左營方面,惹起的海軍軍人之不法行為,尚未完結之時候,日前穿軍服之怪漢投宿高雄市某旅社,每天呼入遊女,花天酒地經過幾天後,旅社之主人,由怪漢請取宿費八百元及代墊的遊女之纏頭等,此時該怪漢露出惡相,擬出拳銃自稱他是軍官,脅迫旅社之主人,現尚未解決。
(資料來源:〈要錢!你不識六響仔嗎?參客竟是李逵。投宿人花天酒地,要取值現羊羔面〉,《民報》,194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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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訊】葉在瑞浙江餘姚縣人,四十八歲,自昨年十二月底,離開軍籍流浪到本省覓職,上下不就,生活遂告困難,竟意圖不法,乃於台北某印版店,偽印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用箋,又在高雄某刻印店,仿冒陳長官私印,文曰「陳儀之印」偽造行政長官命令、通行證明書,派偽令等八紙。又在嘉義火車站拾得省公署農林處封條一張,便穿佩少校軍服自稱緝私大隊長,自今年五月廿三日至同月廿八日,前後五次,往竹南區後龍鄉公司寮港及台中梧棲港,以緝拿私運◯類行商為名,向貿易商某某公司、船頭行等五處,假稱奉陳長官密令,示以文書、封條,脅迫敲詐。走私的人等信以為真,以旅費名目,被詐去台幣共三萬二千元。事被竹南區警察所司法主任馮清浪,指揮警員楊長波緝獲,現在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受審云。
(資料來源:〈偽造長官圖章,假冒軍人行敲詐,竹南警察所緝獲騙子〉,《民報》,194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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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以真相破解迷思,以此紀念二二八事件。
卓 培 煙 作品 在 閱讀前哨站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年在工作忙碌之餘,開始經營〈閱讀前哨站〉分享自己對閱讀的心得和評論,過程中不乏自我懷疑與遭遇瓶頸。偶爾會被朋友問到:「什麼原因讓你堅持下去?」、「怎麼突然有這份熱情?」
📝這篇文章我將藉由《恆毅力》所學回答外界與自我內心的3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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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毅力是什麼?】
恆毅力(Grit)的字面意思是:「心理學中一種正向的特質,是追求長期目標的熱情與毅力,為了達成特定目標的強大動機。」它不只是恆心加上毅力的綜合體,背後更隱含著一層面對困難卻不屈不撓的精神。
這個名詞透過《恆毅力》這本書的作者安琪拉‧達克沃斯(Angela Duckworth)在一場TED演講後發揚光大。演講中她歸納一個人之所以能夠「成功的要訣」,不是社交能力,不是美麗的外貌,不是健康的身體,更不是智商,而是「恆毅力」。
安琪拉在心理學領域多年的研究發現,卓越的成功人士並非有什麼超凡之處,而是持續不斷地練習平凡的行動,透過精準呈現後成就卓越。這些人持續跨出每一步,堅持不懈地朝著有趣又有意義的目標邁進,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投入有挑戰性的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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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恆毅力有多高?】
繼續探究恆毅力之前,你可能像我一樣會好奇自己的恆毅力有多少?底下是安琪拉為西點軍校設計的恆毅力評量表,填答時你只要評估和大多數人相比,自己的狀況是哪種就好了。我的恆毅力分數是4.4分,高於80%的美國成年人。快點測測看你拿到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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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買書,作者還把這個總分數,進一步拆成兩個元素「熱情」和「毅力」來分析。這裡的熱情指的不是三分鐘熱度的熱切情感,而是「長期不變的投入,以及對目標堅持的持久度」。毅力則是指「努力投入之後,受挫後再持續努力的精神」。
不過這篇文章我不細究兩種分數,我想回答自己對書本的提問,以及回顧自己練習後的經驗分享。接下來,我將探討3個問題:為什麼要有恆毅力?如何培養堅持不懈的熱情?如何提高無懼困難的毅力?
恆毅力就是排除萬難的勇氣與決心。
Grit is the courage and determination despite difficu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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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麼擁有恆毅力很重要?】
在這個步調越來越快的世界,人們似乎著迷於快速成功的捷徑、一夜致富的秘訣,幻想著自己只要掌握了什麼訣竅,就能轉眼間擠身成功之列。另一種比較悲觀的看法則是,那些卓越人士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他們本身就有過人的天賦,我們本來就無法與之比擬。
我自己從兩個角度去破解這兩項迷思。讀《異數》這本書有所感觸,那些運動明星、頂尖律師、數理天才之所以成功,除了本身的出生月分、產業背景、文化背景之外,共同點都是一萬小時以上的練習累積。除了機運之外,若沒有紮實的苦功,冒出頭的機會不會落到他們身上。
另一本《刻意練習》則破解我們對天賦的迷思,我自己寫完這本書的閱讀筆記後,最有收穫的是這句話:「一旦假設某件事情是天生的,等於告訴自己對此束手無策。」到頭來,我們需要體認到,主宰人生成就的除了外界不可控因素之外,擁有最大決定權的永遠是「自己」。
《恆毅力》的作者安琪拉多年來傾心研究成功人士的究極特質,她發現:「最頂尖的人類成就,其實都要無數元素匯集的結果,而每個元素就某種意義上來說,都很平凡無奇。」如何串聯所有平凡元素,達成卓越成就?其實有公式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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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公式:天分、努力、技能、機運】
安琪拉提到的成功的公式,包含天分、努力和技能,尤其是結合熱情與毅力的「恆毅力」,比智力或者天賦更是成功的關鍵。在此之外,我認為還得加上《異數》裡面對非凡成功的精彩剖析,也就是生逢其時的「機運」。成功的公式看起來像底下這樣。
天分 x 努力=技能
技能 x 努力=成就
成就 x 機運=非凡的成功
對於達到成就而言,「人們之間的智商差異不大,熱情和努力有很大差異。」天分固然重要,但努力雙倍重要。安琪拉做過無數的研究發現,擁有較高恆毅力而且持之以恆的人,無論在學業與出社會工作的表現,都比起容易放棄的人來的優秀許多。
然而,如果我們把目光直接放到「非凡的成功」,裡面的機運則是我們無法掌控的外界因素。正確的態度並不是因此而消極,認為機運不一定與自己同在。反過來說,自己能夠掌握的「努力」必須徹底執行,沒有達到一定程度的成就,再好的機運都只會是過眼雲煙,「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
面對成功公式的態度,我認為這句猶太俗諺可以做為依歸:「神啊,求祢賜給我平靜的心,去接受我無法改變的事,賜給我勇氣,去做我能改變的事,賜給我智慧去分辨這兩者的不同。」體認到自己的努力終將造成改變,掌握自己人生的最高話語權。
最頂尖的人類成就,其實都要無數元素匯集的結果,而每個元素就某種意義上來說,都很平凡無奇。
Most dazzling human achievements are, in fact, the aggregate of countless individual elements, each of which is, in a sense, ordi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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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培養堅持不懈的熱情?】
安琪拉對於「熱情」的詮釋是:「所謂的熱情,不只是指你很在乎某件事情而已,而是持久關注同樣的終極目標,始終不渝。每天醒來想的問題都和你睡前想的一樣。」所以關鍵在於,你如何找到與定義自己的「終極目標」?
書中提供一套很視覺化的練習方式,稱之為「目標階層」,目的在於找出自己真正的終極目標,也就是熱情得以持久的根源。簡而言之就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目標,全部分類成底層、中層、頂層目標,如果發現跟頂層目標不一致的項目,就刪除或者微調使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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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熱情原來是這回事】
以我自己的經驗回顧,這半年來感受最深的是經營〈閱讀前哨站〉部落格這件事情。我回想自己為何在科技業這種加班、長工時的環境下,還堅持把所有空閒時間留下來,用於閱讀、寫作、架部落格?實際用目標階層做完練習後,頓時感到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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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是我把短中長程的目標分到各個階層。最頂層的是「傳達閱讀的美好」,支撐這個熱情的則是四個中層目標:閱讀習慣、寫作習慣、架部落格、個人成長,底層目標是比較小而且短程的項目。值得一提的是,我把那些與頂層目標不一致的底層目標,替換成了新的目標。
安琪拉說:「頂層目標不是達成目的的方法,它其實就是目的的本身,而心理學家喜歡稱此為終極目標。」她將「終極目標」比喻成羅盤,不僅指引行動方向,也賦予底下各層目標具體的意義,讓你在行動的每一刻都不會忘記自己為何而戰。
以我自己分享閱讀為例,單純的導購跟推薦不足以達成目的,產出深刻的洞見才可能打動讀者。只在乎經營個人品牌也不夠,重點在於能讓閱讀文化深植人心,品牌效果只是附加價值。靠部落格的導購賺錢也非目的,捐助給家扶助學金更有直接幫助到貧困孩童的效果。
三分鐘熱度很常見,持久的熱情則很罕見。
Enthusiasm is common. Endurance is r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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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提高無懼困難的毅力?】
即使我們定義好了終極目標,在日常生活中的每個底層目標,執行起來仍會遭遇許多困難和挫敗。這個時候,懂得用正向積極的態度去面對和克服困難,發揮不斷超越自我的毅力,才有可能朝向終極目標昂首邁進。
整理書中我認為很受用的三個方法。首先,讀偉人或你心中模範人物的傳記,體認到失敗才是常態,保持克服困難的毅力才能有所成就。作者這麼說:「找到有明確目標的人,好好觀察這個榜樣。重要的是有人示範給你看,為了別人完成某件事情是有可能的。」
其次,不要認為成功有捷徑,要具備的是解決問題的勇氣,以及足夠的耐心。作者對充滿創業熱忱的年輕人說:「卓越是沒有捷徑的。培養真正的專業,解決真正困難的問題,都需要時間,而且需要的時間比多數人以為的久。」
最後,是心態的培養。面對這個世界不斷拋給你的挑戰和困難,唯有克服「阻力」才能讓身心成長,不斷拓展舒適圈,讓自己永遠處在不舒適的狀況。前陣子讀到《以母之名》有句話說得很生動:「舒適很危險,它是牢靠的地板,但同時也是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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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毅力原來在這裡】
經營〈閱讀前哨站〉,朝向終極目標邁進的路上,對我最大的困難與需要承受的失敗是「寫作」這回事。安琪拉邀到兩本暢銷書《刻意練習》與《心流》的作者同台受訪,她總結說:「刻意練習是為了準備,心流則是為了表演。」對照到我的學寫作歷程,再貼切不過。
理工科出身的我,選擇從閱讀筆記入門寫作並「刻意練習」,讓書籍作者的文字引領我的思緒,把書摘、想法、反省,日復一日地敲打著鍵盤記錄到電腦裡。在各種元素之間加入自己的想法,反芻其他書本的說法和自己的經驗,揉合成自己對這本書的見解和收穫。
我更喜歡把「如何實現書中思想」的方法,寫成實踐心得公開分享。畢竟,閱讀不難,行動才難。撰文期間,必須思考架構,拆成適合的段落長度,安排各個章節之間的邏輯。每篇文章從開始準備到正式發表,至少6小時起跳。例如這篇文章超過10小時的準備,花了好幾天潤稿跟改寫。
寫作的準備期間雖然辛苦,但由於我採取「自由書寫」的方式,從敲打鍵盤的過程讓我體會到「心流」。之前分享過《自由書寫術》的實踐心得,在自由書寫的時段裡,盡情透過文字抒發腦中的想法,任由思緒漫遊,想到哪就記錄到哪。隨著腦中靈感跟點子不斷冒出來,馬上被我捕捉到Evernote裡面。
自從我養成每天的晨間習慣之後,起床後總是保留30~60分鐘,書寫對於生活、閱讀、工作方面的想法。過程是一種極度專注力跟分散專注力的綜合應用,專注當下只做這件事情,且讓思緒漫遊於所有的記憶網絡中,感到「一種渾然忘我的專注境界,一切自然而然地表現出來。」
回顧自己過去一年的寫作歷程,時至今日,撰文過程仍然會遇到文思枯竭、腦袋卡住的窘境。平日工作下崗後,以及每個周末的空閒時段,總是跟寫作這頭猛獸奮鬥著,也正視自己發表過一些不怎麼受歡迎的文章,去思考背後是否缺乏了讀者真正想知道的資訊。
成功不是終點,失敗不是末日,重要的是堅持不懈的勇氣。
Success is never final; failure is never fatal. It’s courage that cou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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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讀到《恆毅力》這本書的尾聲,有一段關於寫作的描寫,讓我有如獲至寶的感覺。作者訪談了知名的記者暨作家塔納哈西·科茨(Ta-Nehisi Coates)如何在寫作上發揮恆毅力,他探討美國種族問題的書《在世界與我之間》名列英國《衛報》21世紀百大書單第7名。
科茨謙虛的說:「失敗也許是我所有的作品中最重要的元素。寫作就是一種失敗,一而再、再而三的失敗。」我心想什麼?這麼優秀的作家為什麼說寫作是一種「失敗」?難道這不是他最擅長的事情?他補充道:
寫作的挑戰,是正視你寫得有多糟,正視你有多遜,然後去睡覺。
隔天醒來,拿出來加以改善,改得不再那麼糟、那麼遜,然後去睡覺。
隔天再醒來,再進一步修改,改到還可以,然後又去睡覺。
接著再改,改到還不錯,然後再改,幸運的話,也許可以改到好。
如果你能做到那樣,那就成功了。
這段謙虛的談話裡,我看到他的熱情,「持久關注同樣的終極目標,始終不渝。每天醒來想的問題都和你睡前想的一樣。」還看到他正視自己的弱點且正面迎擊困難的毅力,「持續跨出每一步,堅持不懈地朝著有趣又有意義的目標邁進。」
最後,這本書讓我得以仔細回顧自己的內心,抵抗步調越來越快的速食文化,體認到持久不懈的努力才是重點所在。人們太執著於追求成功,卻忘了失敗才是堆砌心靈力量的轉瓦。讓恆毅力成為自己心中的基石,無懼世界拋向你的任何狂風駭浪。
日本俗諺:「跌倒七次,要爬起來八次。」
Fall down seven times, stand up eight.
卓 培 煙 作品 在 酒類專家 王 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金非昔比——金色威士忌抬頭!】
早期市場盛傳這樣的觀念:威士忌顏色愈深愈好。我們可以合理懷疑,這群人把威士忌與滷豬腳混為一談了!威士忌並非愈上色,愈美味。經過多年宣導,觀念逐漸獲得匡正。然而,不再迷信深色威士忌是一回事,但是如何欣賞淺色威士忌呢?
〖色淺與淺齡,不代表生澀不熟〗
威士忌的顏色來自木桶萃取,從橡木品種到尺寸,乃至庫房環境條件,都會影響物質萃取效果。顏色較淺的威士忌,多半使用波本桶或歐洲橡木品種的舊桶培養熟成——這些桶型的賦色能力有限,因此威士忌顏色較淡——幾乎呈淺稻草黃,甚至還可能泛草綠光澤。這些威士忌有時讓人非常驚艷——即便色淺,卻有絕佳的風味深度與熟度。
簡單來說,老而色深的威士忌不見得成熟,年輕色淺的威士忌不見得青澀。許多色淺卻成熟的威士忌,與天生體質基因有關——新製烈酒本身的風味特性,即屬於無需長期培養的形態,只需6-8年,即展現絕佳適飲性與圓熟架構,更別說10-12年的基本裝瓶了。譬如Glenkinchie、Auchentoshan、Glencadam、Strathmill、Glenmorangie、Glenfiddich、Glen Grant、Speyburn、Glen Spey、Tullibardine、Glen Elgin、Glenlossie、Linkwood、Miltonduff,這些蒸餾廠的麥芽威士忌,都極富年輕活力而毫不青澀。
外觀色淺的威士忌,若出自波本桶培養,評判重點應放在桶味是否與烈酒本身彼此協調——若是整杯威士忌宛若液體香草冰淇淋或者椰子西米露,其餘風味付之闕如,並不能算是成功的作品;此外,淺齡也不是熟度不足的藉口——培養絕對可以做到淺齡卻足齡,色淺味深,年輕卻成熟。
〖淺色,是泥煤大放異彩的顏色〗
若你是泥煤威士忌愛好者,不難發現泥煤威士忌通常色淺。這是由於泥煤威士忌的風格個性,容易與歐洲橡木製成的雪莉桶產生衝突,因此少用容易賦色的雪莉桶培養。雪莉桶不但單寧較為豐厚,也容易賦予火柴般的硝煙風味與濃甜的燒烤堅果、果乾風味,讓泥煤威士忌顯得緊澀而雜亂。對於大多數泥煤威士忌來說,最簡便的因應之道,就是減少雪莉桶的使用比例。這是許多泥煤威士忌通常色淺的根本原因,Ardbeg、Laphroaig、Highland Park、Tobermory與Springbank這幾座蒸餾廠,都以精彩的淺色泥煤威士忌著稱。
色深的威士忌不是因為色深而偉大,只是某些卓越的威士忌恰好色深而已。威士忌業界已經掀起無年份標示潮流,年份鬆綁之後,顏色深淺的意義更是今非昔比——年份數字與顏色外觀失去了數十年前的意義。你已經做好準備,暫時放下傳統的深色執念,迎接當代金色潮流了嗎?